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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海宁市,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劝退员工

浙江省-嘉兴市 劳动争议 2025-04-22 19:07:39
用户:159*****397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275人

    回复于2025-04-22 19:09:41

    入职未签劳动合同且无正当理由劝退员工,这违反《劳动合同法》。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被无理由劝退,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解决方案是先和公司协商,要二倍工资和赔偿金;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77人

    回复于2025-04-22 19:21:34

    在浙江嘉兴海宁市,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无正当理由劝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0人

    回复于2025-04-22 20:26:38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58人

    回复于2025-04-22 21:08:25

    变相辞职,不要主动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律师回复2025-04-22 21:08:32
    江浙沪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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