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公司在职两年1个月。2023年3月27号入职,025年4月18号公司知辞退,签订补偿协议。N加一,偿金额为17394.83元整。甲方和乙方自23年3月27号到25年4月30号,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于2025年4月30号补偿金额,协议协商并签订。于4月22日突然被公司通知必须要上班到5月17号。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否则公司有权修改。补偿权益,今日要求签订协议。原本的解除劳动合同日期改为5月17号。补偿金额改为13000多。补偿金额日期改为8月17号。要求签订协议。今天还未回应公司,内心表示拒绝,如何申请维权。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4-22 18:10:02
用户:189*****279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0人

    回复于2025-04-22 18:13:17

    公司擅自变更协议不合理,你有权拒绝。可先书面回复公司,表明按原协议履行的态度并保留证据。若公司仍坚持更改,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若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可准备好劳动合同、原补偿协议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原协议支付补偿并恢复劳动关系终止日期。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1人

    回复于2025-04-22 18:16:44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434人

    回复于2025-04-22 19:33:12

    这种情况公司擅自变更已签订的补偿协议内容,是不合法的。你应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原补偿协议、公司通知等,然后与公司协商,要求按原协议执行,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9*****27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