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所在公司为避税将员工薪资分2部分发放:基础工资(甲方抬头打款工资卡)➕补贴工资(现金发放),且劳动合同签署仅包括基础工资的税前金额,能证明现金部分也是薪资一部分的只有每月工资条,工资条上显示为补贴工资。
现在公司要求员工提供第二张非四大行的工资卡,有第三方网银打款至该卡
问题:拒绝公司要求但最终被强制执行前,请问我需要向甲方索要哪些补充协议或明细来避免我未来谈及赔偿金时失利?或者需要注意的维护自身权益且避免自己违规违法?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5-04-18 18: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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