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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酒店行业 酒店属于连锁品牌 酒店用人单位以本人人力成本高为借口要给我调派另一个同品牌的酒店 这种是否属于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否可以进行索赔 目前在该酒店我的职位属于前厅经理 但是目前用人单位对我随意进行岗位上的调配 每天去餐厅进行工作还要干 客房也需要去干 前厅工作基本不让我去管理 这种和我目前本职工作不符合我是否可以离职进行索赔

辽宁省-沈阳市 劳动争议 2025-04-18 08:51:14
用户:157*****314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5-04-18 09:21:41

    若用人单位通过调岗、降薪、增加不合理工作量等方式逼迫员工离职,可能被认定为“变相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你有权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62人

    回复于2025-04-18 09:26:12

    如果是换单位的话,那就是强制解除,可以索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502人

    回复于2025-04-19 00:42:19

    酒店以人力成本高调派你去同品牌其他酒店,随意调配岗位让你干与本职不符工作,这可能构成变相强迫离职。若酒店未经你同意擅自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你可拒绝。若因此离职,能以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索赔。建议先和酒店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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