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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永辉超市上班,现在超市因为经营不善要将我们这里关掉,目前给的赔偿方案是n+1,但是我还在哺乳期,还有三个月。我现在是否要求企业按照n+4来赔偿,补偿我哺乳期的三个月工资。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4-16 21:19:06
用户:188*****760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9人

    回复于2025-04-16 21:26:22

    超市因经营不善关闭给n+1赔偿是常见的。但你在哺乳期,按《劳动合同法》,单位不得因经营问题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你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到哺乳期结束,若单位坚持解除,你能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你可先和超市协商,争取更多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73人

    回复于2025-04-16 21:27:50

    你可以要求企业补偿哺乳期的三个月工资,但赔偿方案并非简单的 n+4。除了 n+1 的补偿外,企业还应额外支付你哺乳期内的工资,按你正常出勤月工资的标准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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