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4600人
回复于2025-04-14 17:01:49
根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对方选择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你购买团购优惠商品,合同已成立,商家单方面认定 99 元为意向金不合理,继续履行合同可能性较大。若商家违约,按规定应按你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月帮助53人
回复于2025-04-14 17:02:39
如果商家在团购套餐中未明确说明99元为意向金,而是以“实付99元”的形式呈现,这可能导致你对合同条款产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月帮助4910人
回复于2025-04-14 17:05:46
这种情况商家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不合理。你可先与商家协商,要求按团购内容履行,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消协投诉或通过诉讼解决,要求商家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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