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梅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违反交通信号进入杞县汶水路时 与沿杞县汶水路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杞县汶水路纪律检查委员会门口 勇饮酒后驾驶的两轮 动车(载 香)相撞,造成王红梅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1、受案登记表;证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3、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记录的事故现场情况:4、视频监控:5、鉴定文书;6、 梅驾驶两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进入道路时未让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春勇驾驶两轮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及在城市道路载人超过十二周岁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5-04-10 19:07:45
用户:182*****432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66人

    回复于2025-04-10 19:08:37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责任书划分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还可以申请复核。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89人

    回复于2025-04-10 19:12:38

    在这起事故中,梅违反交通信号且未让行是主要原因,勇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及载人违规是次要原因。双方应按责任比例承担损失,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勇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具体赔偿事宜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073人

    回复于2025-04-10 19:18:00

    在这起事故中,梅驾驶两轮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且未让行,是事故主要原因,需承担主要责任;春勇饮酒后驾驶,且存在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和违法载人的行为,是次要原因,需承担次要责任。具体责任划分和处罚还需根据当地交通法规以及电动车是否被认定为机动车等情况来确定。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仍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进行追问。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6人

    回复于2025-04-10 19:25:16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62人

    回复于2025-04-11 10:30:4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2*****43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