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5-04-10 16:0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您提到的情况发生在2024年3月至6月,至今已近一年,但仍在时效期内。因此,您仍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尽快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您提到公司法人已更换为背债人。这可能会增加执行的难度,但并不影响您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和补偿金。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调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财产状况,必要时可以追加相关责任人为被执行人。 虽然您提到公司账上没钱,但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公司财产,甚至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