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80人
回复于2025-04-09 13:58:08
员工在未提前通知或未按合同约定的通知期辞职的情况下,可能被视为急辞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急辞工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用工单位或劳务中介扣除工时或工资应当有合法依据。用工单位或劳务中介扣除工时或工资必须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且扣除的金额或工时应当合理,不能超过员工应得的工资或工时。如果用工单位已经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扣除了急辞工的工时或工资,劳务中介再次扣除48小时工时可能存在双重扣除的问题,这通常是不合理的。需要查看员工与劳务中介之间的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规定了在急辞工情况下劳务中介有权扣除工时或工资。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劳务中介的扣除行为可能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