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已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赔偿金这一项写进合同 合理吗

江苏省-南京市 合同纠纷 2025-04-02 10:41:33
用户:156*****132
律师回复(6)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66人

    回复于2025-04-02 10:41:56

    你好,要有具体的考核标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073人

    回复于2025-04-02 10:43:13

    这种做法不合理,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追问。

    律师回复2025-04-02 10:43:40
    江苏本地律师,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6人

    回复于2025-04-02 10:43:45

    可以拒绝,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89人

    回复于2025-04-02 10:44:05

    这不合理也不合法。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才可解除,但要支付赔偿金。若合同中有此不合理条款,可与公司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518人

    回复于2025-04-02 10:56:48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74人

    回复于2025-04-02 11:16:04

    不合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或条款无效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6*****13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