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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24年3月份交房后,经过下雨发现客厅窗户漏水,当时交房房屋质量报告显示质量合格,在《济宁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中明确写道窗户无渗水,实际情况与现场不符合,该报告为造假报告,验收图中的位置并非是该业主14号楼一单元2302,与实际位置拍出场景不符,并且照片无时间水印,窗户漏水严重,漏水后及时向开发商和物业反映反应,直到7月5日一直未解决,7月6日开发商安排人前来修复,未修复完好,7月7日发现仍漏水,一直到7月17日再向开发商反映一直没有音讯,7月21日从开发商从网上买的材料进行修复,修复后未下大雨,可以说现在无法证明下大雨不漏水,造成窗户窗台装修严重损坏。

山东省-济宁市 侵权维权 2025-03-27 20:27:31
用户:131*****953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人

    回复于2025-03-27 20:28:0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对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修复责任。该案例中开发商提供虚假质量报告,且拖延修复,业主可保留证据,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费用以及窗台装修损坏等相关损失赔偿责任。 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回复于2025-03-27 21:05:00

    这个可以要求开发商向你赔偿损失,具体的可以来电或者图文详细为您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人

    回复于2025-03-27 22:16:31

    这种情况,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彻底解决窗户漏水问题并赔偿窗台装修损失。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质量报告、漏水照片、与开发商和物业沟通的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和赔偿损失。同时,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督促开发商解决问题。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在听讼网上已经连续 5 个月回复咨询数量名列第一,如果你对我的回复有更多疑问,欢迎一对一咨询或电话咨询,无限次追问,大部分时间可以做到秒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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