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宝上买了一件衣服,3月10号下单,3月11号显示发货,3月16号13点21分到昆明,3月17号凌晨6点4分从昆明发往嵩明县杨林大学城,直接到3月20都还在路上,去问商家,商家不回信息,淘宝客服准备协助我对商家起虚假发货,但是淘宝客服才给赔付22.8元人民币,浪费了我10天时间,淘宝就才给22.8元人民币,所以我来找你们举报,商家故意虚假发货,信息故意不回,故意回避问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欺诈”情形,还是哪些违法行为。
云南省-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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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0: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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