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北京
事件:2020年8月份工作中受伤,向公司报了工伤,公司去申请的,结果未告知,我自己也没有主动联系公司,2021年离职,此事双方都没有动作。2022复职至2025.2月,2月底离职,2025.3月5号公司人事联系我,说让我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资料。
工伤认定书和工伤证,经沟通,2020年10月份已经认定下来了,但是公司未通知我也未给到我这两证明。现在公司人事只找到了认定书,工伤证要补办
我的疑问
1.现在是否已经过了时效,我现在做这些还有必要吗?
2.如果过了时效,没有得到赔偿,公司是否有责任?
3.如果可以鉴定上,会得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
医疗纠纷
2025-03-19 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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