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一家公司辞职(2024年6月3日-2025年1月3日)后,上一家公司让签订一份《离职人员保密责任确认书》。上有一条:“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入职的手段和发展途径,特别是乙方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入职或以任何顾问提供劳务的方式在同行业或与甲方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业提供劳动服务或职务;甲方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及离职补偿时已经考虑乙方离职后所承担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任何保密费作为违反本协议的抗辩理由”违反就赔50000违约金
前公司在我在职时以“保密工资”项目每月支付300元至离职累计支付2100元。离职后并未继续支付该项费用或者竞业补偿款,这个会影响到我到下家同行业公司入职吗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3-05 1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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