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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3年在珠海市金湾区平沙新城购买了一套宣传为华发汇华双国企品牌的华发汇华湾畔商品房,这几年行情不好,小区房子大部分没卖出去,华发集团和汇华控股产生利益纠纷所以协商解除合作,各种套路文字合同逐个欺诈我们2/3业主签名,半公开用免4年物业+4年停车的方式行贿业主(个别还加赠车位),扬言剩三分之一业主没有同等补偿。作为维权业主,我们有几点诉求想要争取:1、当时买房冲着珠海华发品牌比周边房产贵2000到10000一平,现在不同意开发商随便更换高单价买来的“双国企”品牌;2、物业更换需业主公开投票决定,不接受私下勾结补偿更换。同时更换补偿方式应全体业主同等享有;3、开发商不可将6栋房改为出租形式

广东省-珠海市 侵权维权 2025-01-09 09:37:40
用户:134*****677
律师回复(3)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93人

    回复于2025-01-09 09:40:25

    是否有证明开发商欺诈的情形,可以协商选举业委会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66人

    回复于2025-01-09 09:41:09

    开发商做法不合理。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其按合同履行,保障业主权益。

  • 刘敏律师

    月帮助368人

    回复于2025-01-09 15:38:39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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