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是2024.9.30,租金2500每月,押金已付两月5千元。在住到7月末8月初时候,和房东协商押金两月抵扣掉6月和7月租金,剩余8月份的前后已经给了1500。期间房东一直催并且胁迫搬走,扣钥匙,打欠条(剩余房租1千,物业费,水电)。8.22号和房东说了会在月底前搬走,房东说25号有人来看房,结果一整天都没人来,我收拾好了行李通知房东收房。房东说厨房有个橱柜小门表面破损,要我赔付,并且还要付剩余房租1千元。12.7号已经起诉我,还要我赔付保全费律师费,橱柜门破损维修300元。目前在法院调解阶段。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4-12-14 2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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