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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政府部门工作,现在工作2两年半,合同到期时间为今年12.31,目前单位提出解约,请问是该赔n还是n+1还是其他赔付方式。每月工资到手3500,年终有1800绩效,应该按每月工资还是综合算钱。

重庆市 合同纠纷 2024-12-10 17:26:39
用户:158*****153
律师回复(3)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29人

    回复于2024-12-10 17:28:03

    综合结算,支付两个半月工资作为不续签补偿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700人

    回复于2024-12-10 18:28:2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若未提前30天通知,则需支付N+1。月工资应按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您的情况应按N+1计算,月工资为税前收入。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944人

    回复于2024-12-10 19:55:56

    到期不续签合同赔偿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律师回复2024-12-10 19:56:10
    按照你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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