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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4年11月23日在去高德上订购了位于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高沙村委会陂下村1号的荟泉温泉民宿,但最终没有入住民宿。是否能追回酒店费用?

广东省-广州市 其他 2024-12-01 19:12:26
用户:133*****626
律师回复(2)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369人

    回复于2024-12-01 19:14:36

    你好 高德上是否有明确表示 如因旅客自身原因未能入住 不予退款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5人

    回复于2024-12-01 20:17: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因此,您有权要求民宿退还扣除必要费用后的余款。建议您先与民宿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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