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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0日,在宁波理工学院校门口,与商铺承租方沟通好商铺租赁,签了商铺租赁意向协议,并在签署后一周内支付了三万多的签约保证金,但未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因承租方的商铺在防水消防层面未通过,进场时间由原来口头上说的11月进场装修要延迟到12月之后,也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租该商铺。 诉求:退回签约保证金

浙江省-宁波市 合同纠纷 2024-11-20 19:32:37
用户:138*****831
律师回复(1)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62人

    回复于2024-11-21 09:23:31

    根据《民法典》规定,意向书可能构成预约合同,具有一定法律效力。若意向书包含主要条款且双方有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则可能被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约合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商铺未通过防水消防验收,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属于出租方违约。您可据此要求解除意向书,并要求退回签约保证金。建议与出租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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