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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在所租商铺写下侮辱性字眼,出租方是否可以无责任解约

广东省-肇庆市 其他 2022-03-06 22:54:03
用户:134*****064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2-03-06 23:20:00

    你好,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 回复于2022-03-07 00:07:52

    你好,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

  • 李亚军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2-03-07 00:24:22

    如果承租人在所租商铺内写下的侮辱性的文字,影响商铺再出租给他人,或者对房东名誉造成严重侵害!出租方有权利解除房租租赁合同,收回商铺!

  • 回复于2022-03-07 07:57:55

    视情况严重程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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