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因眼疾到省医院就诊,在该院接受注射长效气体填充术,气体为新技术公司所生产,术后眼部出现相关症状,可疑气体中毒性病变,诊断为右眼中毒性视网膜炎等随后入住省医院治疗并接受手术。医方手术方案选择正确,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手术操作及术后随访的处理符合诊疗规范。根据资料,可排除手术操作间等问题、手术所用注射器问题、手术室及耗材储存不符合消毒及储存要求的问题,及器械购买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医方病历中缺乏对长效气体填充的相关记录,该公司相关批次眼用气体经检测不合格。
我想请问一下
医院是否需要承担医疗管理损害责任/医疗行政责任/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请您依次简单回答一下谢谢
湖北省-武汉市
医疗纠纷
2024-11-01 14: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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