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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去医院检查,乳腺科医生诊断结果是乳腺肿块,医生不给患者提供保守治疗,医学上有很多种保守治疗方式,医生只告知患者需要做手术,医生只给患者推荐手术治疗,患者手术后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明明定的是只切乳腺的手术,最终结果手术做成了乳房全切加腋窝淋巴结切除手术,患者永久性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失去经济来源,这种情况下,院方负全责吗?最终的手术方案,医生未告知患者及家属,未有任何书面上的同意书签字。手术后,医生并未告知患者及家属做的手术方案。患者是手术后,出现手术并发症,才发现和医生说的只切乳腺手术不一样。

山东省-潍坊市 医疗纠纷 2024-07-24 06:05:26
用户:183*****507
律师回复(1)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6人

    回复于2024-07-24 08:32:44

    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结果再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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