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内容,您作为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作为您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工作条件等。
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您不同意更换岗位,您有权拒绝服从新的工作岗位安排。但是,您需要知道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可能会根据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协议来调整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因此,如果您拒绝变更岗位,可能会影响您的工作稳定性。
至于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这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以及变更岗位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果变更岗位超出了劳动合同的约定范围,且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单方面改变工作岗位可能是不合理的。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合同内容来判断。
关于补偿的问题,如果您因不同意变更岗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除非有法定理由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和计算方法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