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的基本情况,想咨询一下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问题:本人于2021年6月29日入职西安市一家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到2023年的12月31日。然后我在2023年2月13日生娃,在公司2023年上半年休的法律规定的产假,享受产假期间正常工资。政府补助的生育津贴是给了公司。在公司也享受了半年的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公司在11月29日口头通知我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我表达了自己想续签的想法。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赔偿多少钱?
陕西省-西安市
劳动争议
2023-12-14 09:16:55
用户:13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