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题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劳作合同是需求两边洽谈签定的,也可所以用人单位给出格局合同。其间,洽谈签定劳作合同时需求两边洽谈劳作合同的详细合同条款,那么劳作合同协议书怎样写,听讼网小编带我们一同去了解。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招聘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合同制员工,按有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因为甲乙两边的劳动合同没有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 年 月 日提出免除劳动合同,经两边相等自愿洽谈,一起就免除劳动合同事宜达到以下协议:1、两边赞同于 年 月 日免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一起截止。2、乙方确保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一周之内,依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处理结束悉数的交代手续,包

是单方解除还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介绍】陈某于2006年6月5日入职到中山市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科技公司),任职软件开发工程师,劳作合同约好正常作业时刻薪酬为3500元,劳作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12月19日。2009年3月23日,科技公司向陈某宣布《告诉书》一份,《告诉书》载明:“两边洽谈共同,能够停止合同,请您于2009年4月24日前办理好交代手续后脱离本公司,您的全部待遇将依照劳作法的规则给予相关补偿。”陈某在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咱们知道,劳作合同的免除包含洽谈免除、法定免除,天然免除等方法。洽谈免除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是需求签定免除劳作合同协议书的。那么,关于洽谈免除的,其免除劳作合同协议书应该怎样写呢?听讼网小编供给范本供您阅览。洽谈免除劳作合同协议书编号: ______洽谈免除劳作合同协议书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和乙方一起签定的_______期限的劳作合同,现经___方提出,两边洽谈一致(或:因呈

何谓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何谓协议免除劳作合同按照我国《劳作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则,两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早停止劳作合同的法律效能。我国《劳作法》第 24条规则,经劳作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作合同能够免除。从该条立法来看,并未规则协议免除劳作合同应具有何种条件,只需两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早停止劳作合同的效能,免除两边的劳作联系。从实践来看,协议免除具有以下特色:(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独免除是指具有法令规则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独免除权,无须两边洽谈达到一致定见。首要包含差错性解雇、非差错性解雇、经济性裁人三种景象。那么用人单位单独免除劳作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欢迎阅览。1、差错性解雇劳作者差错性解雇即在劳作者有差错性景象时,用人单位有权单独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契合选用条件

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作者遇到了用人单位免除合同的状况,阐明自己就赋闲了,不再每个月会有安稳的经济收入。在这种状况下许多劳作者会觉得愤慨,究竟劳作合同还在有效期里。那么,单位能单独免除劳作合同吗?重视听讼网,了解更多常识。单位能单独免除劳作合同吗?能够。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能够单独免除劳作合同的方法有以下三种方法:(1)《劳作合同法》第39条规则,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一)在试

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理解

按照《劳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从该条立法来看,并未规则协议免除劳作合同应具有何种条件,只需两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早停止劳作合同的效能,免除两边的劳作联系。对该条法令,可能会有种误解:以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议免除劳作合同,是两边自愿的成果,是在相等的根底上用两边自愿的方法来处理劳作争议胶葛的友爱途径。已然建立在两边彻底自愿,又协商一致的根底之上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劳作者遭到了工伤后,依法争夺到了工伤理赔,可是觉得自己遭到的损伤比较大,忧虑日后自己的伤势康复了再由于相似的损伤而受影响,就会计划革除劳作合同。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工伤革除劳作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了《劳作合同》(合同编号:_____)(详见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样本

     甲 方:XX公司乙 方: (职工工号: )甲、乙两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 方提出洽谈免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两边洽谈一致,赞同免除劳动合同,并达到如下协议:一、免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二、&nbsp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