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过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09:09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在完结可行性研究后,依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构成书面抉择。
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建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清产核资
1、 依据清产核资成果编制财物负债表和财物移送清册,并托付会计师事务所施行全面审计(包含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对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财物丢失的确认与核销,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
财物评价
1、 评价陈述经核准或许存案后,作为确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阅依据。
信息发表
转让方发表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状况;
(四)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首要财务指标数据;
(六)受让方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
六、受让方资质要求
受让方一般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二)具有杰出的商业信誉;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当契合国务院发布的《辅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则。
经揭露搜集发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安排洽谈,依据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采纳拍卖或许招投标方法安排施行产权交易。
采纳招投标方法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安排施行。
采纳协议转让方法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沛洽谈,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触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并依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办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则的程序进行审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定产权转让合同,并应当获得产权交易安排出具的产权交易凭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在完结可行性研究后,依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构成书面抉择。
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建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清产核资
1、 依据清产核资成果编制财物负债表和财物移送清册,并托付会计师事务所施行全面审计(包含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对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财物丢失的确认与核销,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
财物评价
1、 评价陈述经核准或许存案后,作为确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阅依据。
信息发表
转让方发表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状况;
(四)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首要财务指标数据;
(六)受让方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
六、受让方资质要求
受让方一般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二)具有杰出的商业信誉;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当契合国务院发布的《辅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则。
经揭露搜集发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安排洽谈,依据转让标的的具体状况采纳拍卖或许招投标方法安排施行产权交易。
采纳招投标方法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安排施行。
采纳协议转让方法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沛洽谈,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触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并依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办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则的程序进行审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定产权转让合同,并应当获得产权交易安排出具的产权交易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