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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预售房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19:58
近年来我国楼价不断上升,形成房子呈现求过于供的景象,许多楼盘呈现开盘即售完的状况,而许多期房相同如此,期房是指没有到达交给的条件,但开发商能够进行预售,那么买预售高楼的留意事项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购买期房的留意事项
(一)留意是开发商是否获得《房地产预售答应证》等开盘出售现场需公示的文件。
1、《房地产证》(记载预售项意图土地运用权)、《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书》、《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建造工程施工答应证》、《房地产预售答应证》、《同意预售的房子列表》、《房子建筑面积测绘陈述(预售测绘)》、经工商物价部门存案的商品房价目表、《商品房买卖合同演示文本》、经主管部门同意的项目总平面图;
2、国家相关的法令法规:《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预售人的称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信息,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给运用时刻,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法;
4、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署理出售的,还应明示署理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出售委托书。
(二)签定认购书、交纳定金
首要,需求承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辨明“定金”与“订金”的差异。由于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令概念,其意图是在于对合同的建立、实行其担保效果,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令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债款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建立起担保效果,它仅仅起预定效果,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实行债款的能够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辨明是哪个“定”(订),由于有不同的法令概念。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定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不然的话不给交还。
(三)预售商品房延期交给的,开发商应当承当的职责
因开发商的差错,不能按约好的时刻交给房地产的,开发商应当付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好的,从合同约好;未约好的,为延期交给房地产期间的辅导租金。形成受让人丢失的,开发商除付出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补偿职责。
(四)收楼时留意事项
1、查看检验该商品住宅建造项目交给运用的证件是否完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运用说明书。
2、实践交楼的规范是否与合同约好相符,比如说约好的装饰规范,是否依合同约好规划等,门、地板、窗的资料是否契合约好的规范,配套的室内设备是否完全。
3、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面、地上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
4、查看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方位,用水通道是否疏通等等。
二、商品房预售需求什么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则,商品房 预售应契合下列条件:
(1) 预售人已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 已交给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运用权证书,土地运用权未经典当。
(3) 持有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房地产开发商假如违背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实遭到丢失的将会是好心购买人。
(4) 按供给预售的商品房核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造的资金应到达工程建造总投资的25%以上,并现已承认施工进度和竣工交给时刻。
(5) 七层以下的到达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现已同金融机构签定预售款监管协议。
(6) 现已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处理预售挂号,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一起获得向境外出售的同意文件。
(7)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三、预售的商品房该怎么购买
购买预售商品房需求处理预告挂号,详细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挂号存案后,购房者能够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好预告挂号。
(二)约好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请求,通过受理审阅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挂号簿,购房者交费后收取挂号证明。
(三)处理挂号预告需求提交的资料有:预告挂号请求书;请求人的身份证明;已挂号存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挂号的约好;买受人单独请求预购商品房预告挂号,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挂号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其他必要资料。
处理商品房挂号预告一般需求10个工作日。挂号费为80元。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上述问题进行的回答,购买预售房的留意事项主要是承认开发商有没有预售的条件、要签定预售合同而且最好对预售合同进行存案。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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