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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受伤 学校有权索要赔偿款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02:33
案情:
吴女士的8岁孩子小明在校园上体育课期间,一名狡猾的同学忽然在背面将他推倒,小明脑门当场血流不止。事发后,校园及时将孩子送往邻近医院医治。吴女士首要赶到医院,看见受伤的宝贝儿子心痛不已,闯祸学生的家长接到校方电话也随后赶到医院,与校园一同一起付出了其医治所需的医疗费用4900多元。其间,校园垫付了4500元。
近来,吴女士经过“学平险“取得由稳妥公司赔付的2500多元理赔款。校方以为小明的家长没有实践付出孩子的医疗费,这笔稳妥理赔款应该返还给校园。吴女士很纠结,他们尽管付出一切的医疗费,但孩子受伤也需后续费用,这笔理赔款应不应该还给校园呢?
律师说法:
“推倒”的行为人由所以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因而由其监护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别的,作为办理方的校园,也应承当与其办理差错相适应的民事补偿职责。
“学平险”是商业险,不论是校园或是家长投保,受伤学生是商业险的获益者,获益应当由受害学生所得,与校园无相关。
相关法律常识: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第十五条 发作学生伤害事故,校园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奉告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纳紧迫救援等方法救助。
第二十六条 校园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职责的,依据职责巨细,恰当予以经济补偿,但不承当处理户口、住宅、工作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补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校园无职责的,假如有条件,能够依据实践情况,本着自愿和或许的准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恰当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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