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承认事实婚姻,什么是事实婚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07:13
现实婚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现实婚姻泛指具有婚姻意思的男女,有夫妻共同生活的本质条件,且大众一般也供认其夫妻联系,可是未实行法定的成婚登记方式。包含契合成婚本质条件而未登记的现实婚姻和不契合成婚本质条件的现实婚姻两种。我国法令有条件的供认契合成婚本质条件的现实婚姻。即1994年2月1日前建立的契合成婚本质条件的现实婚姻。
狭义的现实婚姻仅指1994年2月1日前,两边契合成婚的本质要件,可是未处理成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大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两性联系。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五条的规则,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申述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现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今后,男女两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登记;未补办成婚登记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
因而,由上可知,我国法令选用狭义的现实婚姻的概念。只供认1994年2月1日前建立的现实婚姻。
狭义的现实婚姻仅指1994年2月1日前,两边契合成婚的本质要件,可是未处理成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大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两性联系。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五条的规则,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申述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现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今后,男女两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登记;未补办成婚登记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
因而,由上可知,我国法令选用狭义的现实婚姻的概念。只供认1994年2月1日前建立的现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