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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办理结婚手续还需要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02:05
依据《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方法》第十一条(请求成婚登记时应持证件)的规则:“当事人请求成婚登记时,有必要供给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或许户口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四)由本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答应的医疗保健组织出具的确定能够成婚的婚前医学查看证明。”别的,依据该方法的第四条(出证职责)的规则:“各机关、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为本单位或许本地区请求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出具必需的证明,不得以任何借口回绝或许约束。”所以您能够依法要求单位或是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去婚姻状况证明。关于您的问题,咱们就作如上答复,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欢迎再次咨询。最终,期望您一如以往地支撑咱们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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