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轻工业学院诉巩义市建设机械厂承担专利权有效期间侵权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17:48
#e# 「案情」原告:西北轻工业学院。被告:河南省巩义市建造机械厂。1987年2月28日,西北轻工业学院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烟叶回潮送汽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恳求,于1988年11月17日被颁发实用新型专利权。该项专利权利要求书内容为一种用于烟叶真空回潮机的烟叶回潮送汽设备,包含过热蒸汽管道和水管,其特征在于过热蒸汽管与多个拉瓦尔喷嘴相连,水管出水口设置在拉瓦尔喷嘴的喷口处。说明书内容为在烟叶回潮筒中设备多个拉瓦尔喷嘴,喷嘴的数量和尺度是按蒸汽用量确认的,过热蒸汽管道与多个拉瓦尔喷嘴相连,水管出口处设置在拉瓦尔喷嘴的喷口处,这样,多个拉瓦尔喷嘴和过热蒸汽管道及水运送管道便构成了烟叶回潮送汽设备。作业时,当过热蒸汽经管道通过拉瓦尔喷嘴时,因为射流效应便发生高流并自行水雾化而转化为含水湿饱满蒸汽,过热蒸汽和水的用量依据待回潮烟叶回潮后所要求含的水分和热含量进行核算。由此,置于回潮筒中的烟叶便吸收水分并升温然后到达所要求的回潮工艺作用。该项专利的维护期限自1987年2月28日起,后又经西北轻工业学院恳求续展三年,于1995年2月28日届满。西北轻工业学院在运用这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对国内卷烟厂的烟叶真空回潮机进行改造中发现,被告巩义市建造机械厂出产的“高效、低耗烟叶回潮用多级蒸汽喷发真空体系”中及在1991年对贵州省贵定卷烟厂的YG18型烟叶真空回潮机进行改造中所选用的“蒸汽转换器”,与其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计划相同(1994年3月15日《科技日报》刊登巩义市建造机械厂对八十多家烟厂烟叶回潮机进行技术改造的音讯后,西北轻工业学院通过查询发现),在被告的产品说明书中有清晰的描绘,即以被告侵略其专利权为理由,申述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恳求判令被告当即中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补偿经济损失10万元。被告巩义市建造机械厂未予辩论,但在开庭审理前向法庭提交了其向中国专利局检索原告专利权成果的复印件,称原告的专利因未交年费已过期,不受法律维护。但被告未按法庭的要求供给出原件及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也未再供给出其他依据证明。「审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西北轻工业学院依法获得的“烟叶回潮送汽设备”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受法律维护。该院向本院提起被告侵略其专利权的诉讼后,被告对原告的申述未予辩论,被告虽曾供给过原告专利权已过期的检索复印件,但未进一步按法庭要求举证证明,且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出庭应诉,其拒不到庭,可视为其对原告申述的现实及要求的默许。鉴于西北轻工业学院专利权的维护期限现现已届满,该专利技术已进入公有范畴,因而,判令被告中止侵权已成为不必要。但被告仍应补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回答》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于1995年5月26日判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