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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预售合同前应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04:21
产品房能够分为预售产品房和现售产品房,预售产品房是指到达预售条件,但没有到达交给条件的产品房,而预售房是能够出售的,购房者与开发商要签定预售合同,那么签预售合同前应留意什么问题?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签预售合同前应留意哪些问题
产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那么购房者签定产品预售合一起应留意什么问题呢?一般来说,购房者在签产品房预售合一起应留意以下问题:
(一)承认开发商是否获得产品房预售答应证。因而,购房人在签定预售合同前,应当首要查验开发商在售楼现场公示的产品房预售答应证,承认自己拟购房子在预售答应的范围内,防止不必要的法令危险。
(二)仔细阅览开发商拟定的格局条款。开发商供给的合同中具有格局条款,这些条款往往会给购房者的利益进行约束,因而,购房者在签定产品房预售时应该仔细阅览开发商拟定的格局条款,关于不明白的当地能够要求开发商进行具体的解说。
(三)留意土地运用年限。出让土地的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开端起算,只要剩下年限才对购房人有实践意义。有的开发项目的开发周期很长,或许导致产品房售出时的实践土地运用年限现已大幅缩水。有的具有寓居功用的产品房,其对应的土地用处并不一定是寓居用地,土地运用年限也大大短于一般住所。购房人应留意鉴别,避免签定合同后才懊悔。
(四)清晰约好典当权的处理方式。为筹措建造资金,开发商的预售产品房往往设定有土地典当权或在建工程典当权。因典当权的权益具有法令上的优先性,若处理不妥,会对购房人终究行使和享有预售合同的权力带来很大妨碍和困扰。
(六)清晰约好房子交给条件和拖延交房的违约职责。在房子买卖的过程中,推迟交房的状况常常发作,对此,购房者应该在产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好开发商约好推迟交房应承当的职责,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二、产品房预售需求契合哪些条件
没到达预售条件的期房不能买,购买这些房子,购房者的利益会严峻受损,产品房预售需求契合哪些条件?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则,产品房预售应契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给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运用权证书,土地运用权未经典当;
(二)持有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房地产开发商假如违背城市规划自建产品房并将其预售,真实遭到丢失的将会是好心购买人;
(三)按供给预售的产品房核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造的资金应到达工程建造总投资的25%以上,并现已承认施工进度和竣工交给时刻;
(四)现已同金融机构签定预售款监管协议;
(五)现已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处理预售挂号,获得产品房预售答应证明;向境外预售产品房的,应当一起获得向境外出售的同意文件。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签预售合同前应留意哪些问题”问题进行的回答,签预售合同前应留意的问题包含承认开发商是否获得产品房预售答应证、留意土地运用年限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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