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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11:00

一般来说,日子中的不动产合同仍是挺多的,可是签定不动产典当合同的手续仍是挺费事的,要通过检查、评价等程序。典当物的检查可分为几个方面,典当人主体资历检查、典当物权属检查、典当物的价值检查。怎么确认典当物的价值,是签定典当合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同题。那么不动产典当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解说。
不动产典当是一种物权担保,因而,它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和追及性等一般特征,一起由于典当权的特殊性,使其又有本身的特征,然后也有别于 其他担保。
从属性
不动产典当是为担保债款的偿还而建立的,其从属性是显着的。不动产典当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即典当合同的发作和存在有必要以主合同的存在为条件。典当的从属性首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建立上的从属性,消除上的从属性和处置上的从属性,典当的建立需要以存在相应的债务为条件,不能脱节主合同而独自建立不动产典当合同。被担保的主合同停止,典当合同也停止。不能将典当权与主合同别离而使其独自存在或独自转让。既不能脱离主合同而独自转让典当权,也不行只保存典当权而转让主合同。
优先受偿性
有关不动产典当担保准则的立法,一般也是以此为立足点的,例如,1964年拟定颁行的苏俄民法典第192条规则:“由于典当,在债款人不实行典当担保的债时,债务人(典当权人)有权比其他债务人优先从典当产业的价值中得到清偿”。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的规则也突出了优先受偿性,以满意债务救助要求。在一些房地产典当法规中,规则则更为清晰。
弥补性
只要在债款人不实行合同职责时,才发作要求担保人实行担保职责的问题。因而,不动产典当人承当职责具有朴充性,假如债款人实行合同职责,则不发作典当人承当职责的问题。
特定性
包含两个意思:
一是典当担保的数额是必定的,典当物的价值与担保的债务也大体是共同的。(担保法)规则:“典当人所担保的债务不得超出其典当物的价值。”假如典当物的价值小于被担保的债务,则债务人就可能无法悉数清偿。在这种情况下,典当权人虽可要求典当人就超出典当物金额部分作为一般债务偿还。但无疑增大了典当权人受偿的危险。
二是典当标的是特定的。用作确保的产业是不特定的,而典当物则有必要是特定的。典当物的特定化是物权排他性的必定要求,对此,各国还规则公示挂号准则,对典当物通过公示挂号使之进一步特定化。
不搬运占有性
不动产典当均不搬运占有,典当人对典当产业仍能持续行使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这是差异于其他担保的一个显著特点。不搬运占有,有利于典当人通过对典当物的运用、收益而添加清偿债款的才能,有利于典当权人防止因直接占有所带来的运用、收益、保护和保管的种种不方便,减轻 典当权人的担负。有鉴于此,典当成为典当权人和典当人都愿意承受的一种担保方法。
标的
典当权标的性质
①不动产;
②不产的用益物权。如土地运用权、典权等;
③准动产。首要指车辆、船只、航空器等;
④动产。不动产典当借款则是指以不动产作典当而发放的借款。
由于用益物权典当与不动产典当有极大共性,因而,本文所指不动产典当借款当包含不动产典当借款和用益物权典当借款。
不动产典当
不动产典当建立要件首要包含:
①典当人有必要具有主体资历。即典当人应具有权力才能和行为才能,一起对典当物有完好的一切权和处置权;
②典当物有必要契合法令规则。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一切不动产均可设定典当权,依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令规则,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典当的。
A、土地一切权
B、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一切的土地运用权,但法令规则能够典当的在外;
C、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和其他社会公益设备; D、一切权、运用权不明或许有争议的产业;
E、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产业;
F、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留念含义的建筑物;
G、已被依法布告列入拆迁规模的房地产;
H、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I、未经整体共有人书面赞同的不动产;
J、未获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K、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典当的其他产业。
③价值评价应该公允。典当物的价值应该通过具有评价资历的评价组织进行评价 ,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价陈述,然后依据评价的价值确认典当率和担保价值;
④处理典当挂号。按照我国法令,不动产的典当有必要处理典当挂号。
从上文可知,一般的典当借款一般为一年期或半年期,到期有必要偿还,且一般为分期偿还,假如偿还借款的时点,出资的股票或基金没有到达收益率的要求,这时危险就产生了。借款有必要还款,逾期不还,自己的信誉将会添加不良记载。了解更多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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