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在交房前死亡其子女应协助过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4 20:55卖房人在交房前逝世其子女应当帮忙过户。依据法令规则,当事人在签定房子买卖合一起假如是实在意思表明,那么该买卖合同便是合法有用的,卖房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好及法令规则,帮忙买房人处理房子产权过户手续,假如此刻卖房人逝世,作为房子承继人的子女,尽管不能因合同一方当事人逝世,替代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持续实行合同,但依据《承继法》三十三条承继遗产时,须清偿被承继人债款的规则,子女应当承当交房和帮忙买房人过户的职责。
相关法令可参阅:
《承继法》第三十三条 承继遗产应当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交纳税款和清偿债款以他的遗产实践价值为限。超越遗产实践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
承继人抛弃承继的,对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能够不负归还职责。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则:出卖人应当实行向买受人交给标的物或许交给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搬运标的物所有权的职责。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则:房地产转让或许改变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请求房产改变挂号,并凭改变后的房子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请求土地使用权改变挂号,经同级
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替换或许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