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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重婚引起离婚诉讼的几个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04:29
我国相关法律规则,重婚罪是指有爱人而重婚或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最高院司法解说是,有爱人者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或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新婚姻法中重婚仅包含法律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即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行为是作为与重婚行为并排的独立行为单列。重婚为无效婚姻。重婚是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
重婚导致的离婚诉讼中以下几个问题应值得处理和重视。
1、重婚虽是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它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伤害了爱人的爱情,契合离婚爱情确以决裂的规范,但重婚也不必定导致婚姻崩溃。只要调停无效,人民法院才依法判定准予离婚。
2、离婚后,重婚行为的效能怎么承认。婚姻法解说规则,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恳求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无效婚姻有法定四种景象,关于后三种状况,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消失简单了解,可是对重婚行为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消失却不易了解,法条也没有清晰规则,能否了解为合法婚姻崩溃是重婚行为法定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
3、重婚是一种违法行为,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发现重婚行为是否应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进行侦办、公诉?新婚姻法规则:“对重婚的,对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能够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依据有关法律规则,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进行侦办、公诉,已然重婚是违法行为就应当移交。重婚罪当事人能够自诉,也能够公诉。假如离婚诉讼当事人不自诉,人民法院应当移交公安、检察机关侦办公诉。
4、宣告婚姻无效或以重婚为由提起离婚者应该包含重婚者自己。新婚姻法规则,将重婚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行为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并没有将此种权利特别颁发无差错方,任何一方都能够就此类行为提出离婚恳求,这表明即使是违法的人与别人重婚或许有差错的人与别人同居的一方也能够本身存在的违法行为或许差错行为为由自动提出离婚恳求。明显 立法者更重视因为重婚或许与别人同居形成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的客观事实,而不将约束片面上有罪错的当事人提出离婚作为对其的赏罚办法。
5、当事人只以重婚为由诉讼离婚,不提出恳求承认重婚行为无效,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依职权应对重婚行为作出无效的承认。新婚姻法规则重婚为无效婚姻是离婚的法定景象之一,重婚行为经宣告无效至始不受法律保护,可是在以重婚为由的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提出恳求承认重婚无效,人民法院是否以职权自动对重婚行为的效能作出承认,法条对此没有清晰的规则。
由婚姻而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的必要组成要件,就如如今社会所倡议的调和,如要调和必定要家庭调和,只要家庭调和才干确保国家调和,社会调和。因而,更应该改进重婚诉讼的准则,使之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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