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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避税与反避税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04:27

一、收入总额核算时的避税与反避税
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则的一般收入中的其他收入避税与反避税这儿所指的其他收入是指固定财物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无法付出的敷衍金钱、物资和现金溢余收入、包装物押金等。企业在记账时,这些收入最易被疏忽和不进行处理,所以税务部分应该留意这部分收入的账务处理。
2.对企业返还流转税的避税与反避税
对企业减税或返还流转税,一般应该并入企业赢利交税。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赢利计征所得税;对先交税后返还和先征撤退的,应并入企业实践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赢利计征所得税。
3.财物评价增值的避税与反避税
财物评价增值是指在清产合资、对外出资、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承受捐献等增值时的税务处理。例如,交税人在产权转让中的净损益除了上缴财务外,一概并入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能够经过将其净收益不入账削减计税依据,削减应交税额。
二、准予扣除项目上的避税与反避税
1.在告贷利息上的避税与反避税
告贷利息上的避税与反避税主要是某些不予抵扣利息的避税。例如,企业对外出资而借入资金发作的告贷费用,应该计入出资本钱,不得税前扣除。
2.在薪酬、薪水问题上的避税与反避税
企业一般喜爱经过作假账、薪酬虚报、冒领薪酬、多提福利费和滥发加班津贴,以加大本钱费用开支。税务部分应留意薪酬开销的非正常性增加以及有无虚报员工人数的行为。
3.公益性捐献的避税与反避税
税法规则,企业经过非盈利性的社会集体进行捐献,在年度应纳所得额的3%以内的部分能够扣除。税务机关应从两方面留意:①是否经过非盈利性的集体捐献,直接捐献不能扣除;②是否在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的3%以内。
4.广告费用的避税与反避税
广告费用在2000年开端进行限额扣除,其在当年销售收入的2%以内,可据实扣除,超越部分,可结转今后交税年度扣除。税务机关在审阅时应留意广告费用是否在销售收入的2%以内。别的,白酒类广告费用不能扣除。
三、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避税与反避税
一些企业使用待摊费用账户,调理企业的产品本钱凹凸,不按规则的摊销期限、摊销数额转入“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而是依据产品本钱的凹凸,人为地缩短摊销期。特别是在年终月份,往往喜爱将应分期摊销的费用,会集摊入产品本钱,加大摊销额,截留赢利。
税务机关有必要留意检查企业的“待摊费用”、“递延财物”账户各明细账贷方发作额,检查其摊销费用的内容、数额,应摊销期限是否按规则期限和数额摊销。检查“预提费用”各明细账预提的费用是否契合会计制度规则,有无扩展预提费用的计提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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