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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2 01:31

土地运用者将土地运用权再搬运的行为。转让是土地运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运用权进行处置的权力。转让的内容包含出售、交流和参加。土地运用权转让有必要签订合同,受让方还有必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挂号。下面听讼网小编为咱们带来:济南土地运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土地运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土地运用者将土地运用权再搬运的行为。转让是土地运用者依法对其享有的土地运用权进行处置的权力。转让的内容包含出售、交流和参加。土地运用权转让有必要签订合同,受让方还有必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挂号。下面听讼网小编为咱们带来:济南土地运用权年限规则,土地运用权转让条件。
济南土地运用权年限规则
土地运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处确认: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明、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行、文娱用地四十年;归纳或许其他用地五十年。暂时批租的用地年限为三至五年。
土地运用权转让条件
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则,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好现已付出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运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好进行出资开发,归于房子建造工程的,完结开发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归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构成工业用地或许其他建造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子现已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子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处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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