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转让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08:23
在我国,现行土地转让法中,土地转让需求了解土地转让的有关手续、土地转让条件、土地转让的程序等。真实地了解土地转让的这类型的问题,将会有助于处理土地胶葛。下面,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出让土地转让条件”的相关法令知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土地转让需求什么条件
在处理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首要要知道哪些土地能转让而哪些不能转让。
土地运用权方法决议了转让条件有所不同,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契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则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好,现已付出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运用
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建立的必要条件,也只要出让合同建立,才答应转让;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好进行出资开发,完结必定开发规划后才答应转让。这儿又分为两种景象,一是归于房子建造的,实践投入房子建造工程的资金额应占悉数开发出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归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构成工业或其他建造用地条件,方可转让。上述两项条件有必要一起具有,才干转让房地产项目。这样规则,其意图在于严厉约束炒买炒卖地皮,牟取暴利,以确保开发建造的顺畅施行。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应契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其间规则了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有的条件。
关于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条件是有必要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批阅。经检查除不答应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后,才干进行转让;第二种是能够不处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对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归于下列景象之一的,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能够不处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分同意,转让的土地用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则的项目,即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用地。经济适用住宅采纳行政划拨的方法进行,因而,经济适用住宅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宅的,经有同意权限的人民政府同意,也能够不补办出让手续。
二、土地转让程序有什么样的程序?
1、买卖两边提出转让、受让请求买卖当事人请求处理转让手续一起,还应供给转让协议、土地运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2、检查
接到请求后,办人应对材料及宗地状况进行详细检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则的期限和条件出资开发、使用土地的,典当、查封、租借而未告诉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邻居有胶葛的等不予处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告诉转让当事人。如改动土地用处须有规划部分定见。转让时需切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分定见。
3、现场勘测
现场勘测应与有关材料对照核实。如需切割转让,应考虑土地使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力等要素,并制图确认邻居、面积,必要时需经邻居签章认可。
4、地价评价,并供给陈述书
审阅评价陈述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显着低于市价的,主张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主张采纳必要调控办法。
5、填写转让批阅表
仔细核对原同意文件、评价陈述、规划定见等材料,用处、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好、精确、笔迹整齐。
6、批阅
批阅内容包含费用表及转让批阅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好转让档案与转让批阅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检查同意。
7、交纳有关税费
8、挂号编号
批阅后,也可在批阅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批阅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一致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运用权改变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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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转让需求什么条件
在处理土地转让手续过程中,首要要知道哪些土地能转让而哪些不能转让。
土地运用权方法决议了转让条件有所不同,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契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则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好,现已付出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并获得土地运用
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建立的必要条件,也只要出让合同建立,才答应转让;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好进行出资开发,完结必定开发规划后才答应转让。这儿又分为两种景象,一是归于房子建造的,实践投入房子建造工程的资金额应占悉数开发出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归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构成工业或其他建造用地条件,方可转让。上述两项条件有必要一起具有,才干转让房地产项目。这样规则,其意图在于严厉约束炒买炒卖地皮,牟取暴利,以确保开发建造的顺畅施行。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应契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则,其间规则了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有的条件。
关于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条件是有必要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批阅。经检查除不答应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由受让方先补办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后,才干进行转让;第二种是能够不处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而转让房地产,但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对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归于下列景象之一的,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能够不处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分同意,转让的土地用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则的项目,即用于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动力、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用地。经济适用住宅采纳行政划拨的方法进行,因而,经济适用住宅项目转让后仍用于经济适用住宅的,经有同意权限的人民政府同意,也能够不补办出让手续。
二、土地转让程序有什么样的程序?
1、买卖两边提出转让、受让请求买卖当事人请求处理转让手续一起,还应供给转让协议、土地运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2、检查
接到请求后,办人应对材料及宗地状况进行详细检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则的期限和条件出资开发、使用土地的,典当、查封、租借而未告诉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邻居有胶葛的等不予处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告诉转让当事人。如改动土地用处须有规划部分定见。转让时需切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分定见。
3、现场勘测
现场勘测应与有关材料对照核实。如需切割转让,应考虑土地使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力等要素,并制图确认邻居、面积,必要时需经邻居签章认可。
4、地价评价,并供给陈述书
审阅评价陈述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显着低于市价的,主张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主张采纳必要调控办法。
5、填写转让批阅表
仔细核对原同意文件、评价陈述、规划定见等材料,用处、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好、精确、笔迹整齐。
6、批阅
批阅内容包含费用表及转让批阅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好转让档案与转让批阅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检查同意。
7、交纳有关税费
8、挂号编号
批阅后,也可在批阅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批阅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一致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运用权改变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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