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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管理条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06:36

呼和浩特市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处理法令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
呼和浩特市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处理法令
日期:2001-04-06
(2000年10月27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2001年4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赞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行为,促进国有财物优化装备,进步国有财物全体运营效益,避免国有财物丢失,依据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结合本市实践,拟定本法令。
第二条本法令所指企业国有财物,是指国家依法获得和确定的,或许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出资和出资收益构成的财物。
企业国有财物包含有形财物、无形财物和其他财产权力。
第三条本法令所称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经过商场完成其出资人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力搬运的法令行为。
第四条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的标的可所以占有、运用国有财物单位的全体产权或许部分产权,也可所以国有企业持有的股权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其他权力。
第五条产权转让应当遵从揭露、自愿、相等、有偿的准则,依照促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国有财物装备的需求依法进行。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所统辖的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均适用本法令。
第七条市、旗县区人民政府的国有财物主管部分,详细担任所属企业国有财物转让的监督处理作业。
第二章产权转让监督处理
第八条市、旗县区国有财物主管部分对国有财物产权转让服务安排实施监督处理;担任批阅规则范围内的国有财物产权转让;对国有财物运营安排产权转让收益的运用状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计划、经济贸易、金融、审计、工商、物价、劳作、土地、房产、地质矿产等主管部分按其各自功能,对产权转让实施相应的监督处理。
第十条政府授权出资安排是指政府授权的出资公司、控股公司、国有财物运营公司及企业集团公司。
政府授权的出资安排担任运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财物,并依照本法令的规则批阅被授权处理的国有财物地点企业的产权转让以及重要财物的有偿转让。
第十一条企业国有财物产权变化有必要实行批阅手续,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有必要进入产权转让服务安排进行买卖。
第三章产权转让服务安排
第十二条产权转让服务安排是由市国有财物主管部分赞同,并在工商行政处理部分挂号注册的,为产权转让活动供给相关服务的法人安排。
第十三条建立产权转让服务安排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从事产权转让事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备;
(二)具有必定数量能担任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处理人员;
(三)具有完善的买卖规则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产权转让服务安排的职责是:
(一)为产权转让供给合法的场所;
(二)为产权转让供给信息咨询服务;
(三)承受产权转让两边的托付,对产权转让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开始检查;
(四)保护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五)向产权转让各方供给产权转让鉴证文件;
(六)向国有财物主管部分及其他有关部分陈述国有财物产权转让状况。
第十五条产权转让服务安排能够向转让两边收取必定的服务费,其收费规范由自治区物价主管部分批阅。
第四章产权转让主体、方法和程序
第十六条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主体是指依法参加国有财物产权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
第十七条企业国有财物产权的转让方有必要是政府授权的出资安排或许政府部分,以及对占有、运用国有财物单位直接具有出资权的国有企业。被转让的国有企业,其自身不得成为全体产权转让的主体。
第十八条企业国有财物产权的受让方有必要是法人、其他安排或许具有民事权力才能和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
第十九条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可采纳协议、投标、拍卖及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方法进行。
第二十条企业国有财物产权的转让方有必要依据国家有关产权界定和财物评价的法令、法规的规则,托付具有资历的中介安排对转让标的进行财物评价。评价成果要经市国有财物主管部分承认,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按其规则实行。转让方要以有关部分承认的评价成果作为转让产权的底价,成交价在底价的基础上按必定份额下浮的,应当经国有财物主管部分核准。
第二十一条国有财物转让计划、评价成果和员工安顿计划有必要提交员工代表大会讨论经过。
第二十二条转让企业国有财物产权有必要实行下列批阅程序:
(一)全体转让市属企业国有产权以及股份制企业国家股股权,由市国有财物主管部分审阅,经市人民政府赞同,其间有中心、自治区级单位出资的,要事先征得中心、自治区政府授权部分或许出资安排赞同。触及银行贷款和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要依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规则的程序处理。
(二)全体转让旗县区属企业国有产权,由本级政府赞同,报市国有财物主管部分存案。
(三)部分转让企业国有财物产权有必要经本级国有财物主管部分或许政府授权的出资安排赞同。
第二十三条企业国有财物产权的转让和受让两边应当向产权转让服务安排提出托付并提交相应文件。
转让方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产权转让托付书;
(二)转让方的资历证明;
(三)产权界定及产权归属证明;
(四)赞同产权转让的批文;
(五)被转让产权单位及转让标的基本状况;
(六)转让产权的财物评价陈述和评价承认文件;
(七)产权转让服务安排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文件。
受让方一起提交以下文件:
(一)接纳或许购买托付书;
(二)法人、自然人或许其他安排资历或许身份证明;
(三)资信才能证明;
(四)产权转让服务安排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十四条产权转让服务安排依照本法令对转让两边供给的文件进行开始检查,并由两边填写转让挂号表。产权转让成交后两边应当在产权转让服务安排的掌管下,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签定产权转让合同。其间,全体产权转让合同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产权转让两边的称号(名字)、居处、法定代表人;
(二)产权转让的标的;
(三)产权转让的价格、价款的付出方法和期限;
(四)被转让企业的员工安顿方法;
(五)产权转让的有关税费担负;
(六)产权转让前的债款、债款处理状况;
(七)产权的交代事宜;
(八)合同改变和免除的条件;
(九)违背合同的职责;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
(十一)两边以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产权转让两边依照合同约好妥善安顿员工、处理债款债款、付出应转让价款后,转让两边在产权转让服务安排掌管下处理产权交代。
第二十六条产权交代处理结束后,转让两边凭产权转让服务安排的鉴证文件,依照规则到有关部分依法处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产权转让收益的收取和运用
第二十七条产权转让收益是指转让收入在扣除企业员工安顿费用、整理债款和付出合理的评价、买卖费用后的净收入。
第二十八条产权转让方为政府授权的出资安排,以及对占有、运用国有财物单位直接具有出资权的运营安排,其产权转让收益由该安排或许单位收取。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九条产权转让方为政府授权部分的,产权转让收益由同级国有财物主管部分收取后上缴财务,归入国有资本金运营预算,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第三十条国有企业调剂出售搁置财物的变现收入,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实行。
第三十一条政府授权的出资安排及国有财物运营安排应当定时向市国有财物主管部分陈述产权转让收益的运用状况。
第六章法令职责
第三十二条违背本法令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有关部分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干涉国有财物运营安排和企业国有财物产权正常转让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越权批阅的;
(三)在批阅过程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
第三十三条违背本法令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国有财物主管部分责令中止转让;形成国有财物丢失的,国有财物主管部分提出主张,由有关部分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未经批阅,私行转让国有财物的;
(二)转让标的未经具有资历的中介安排评价的;
(三)未经国有财物主管部分和法令、法规授权部分承认评价成果的;
(四)在产权转让服务安排以外转让国有财物的;
(五)供给虚伪文件和资料,骗得转让资历的。
因当事人一方的差错,形成对方丢失的,有差错的一方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第三十四条社会中介安排在企业国有财物产权转让或许财物评价活动中招摇撞骗、徇私舞弊形成国有财物丢失的,没收违法所得;形成国有财物丢失的,直接职责人员和中介安排负连带补偿职责;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由有关主管部分依法撤销中介安排及直接职责人员执业资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已开发的资源性国有财物和行政事业单位非运营性财物转为运营性财物的国有财物产权转让,参照本法令实行。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三十六条本法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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