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23:21我国法令明文规则土地归于国家所有,咱们只要土地运用权。无论是住所用地仍是工业用地的土地都是有必定的年限的,但对每种类型的土地年限规则又不同。那么土地运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土地运用权到期后怎么办”的相关法令知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则,土地运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处确认:
住所用地(商品房用地):全国一致履行的土地运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工厂、工业区):全国一致履行的土地运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明、卫生、体育用地:全国一致履行的土地运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行、文娱用地:全国一致履行的土地运用年限为40年;
归纳或许其他用地:全国一致履行的土地运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运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1、土地运用者请求续期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同意续期运用。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则,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约好的运用年限期满,土地运用者需求持续运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请求续期,政府除依据社会公共利益需求回收该幅土地的外,对请求续期的应当予以同意,经同意予以续期的,应当从头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则付出土地运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回收土地运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则,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约好的运用期限届满,土地运用者未请求续期或许虽请求续期但未获得同意的,土地运用权由国家无偿回收。依据《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则,土地运用权期满,土地运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获得。这就是说,国家在回收土地运用权的一起,也无偿回收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别的应当留意的是土地运用权假如被政府无偿回收,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都是要被无偿回收的。假如您还有疑问,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