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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实务讲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23:56

婚姻家庭中的法令实务
构建调和社会,首要要构建调和家庭,由于调和家庭是调和社会的根底。古人云“家和万事兴”,“一家和而全国和”,可见家庭的兴衰与社会安稳有着亲近的联系。
一、婚前法令实务
(一)彩礼和陪嫁品争议的处理
彩礼,在一些区域又称聘礼,是指依照当地风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必定数量的金钱或资产,标明想与对方缔成婚姻的诚心。彩礼具有严厉的针对性,有必要是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缔成婚姻联系,不得已而给付的,其具有显着的风俗性。我国大部分农村区域都有婚前给付彩礼的风俗,且有的当地给付的数额较大,往往构成男方家庭日子困难,负债累累,这也为婚后夫妻爱情不合埋下了伏笔,也导致许多返还彩礼胶葛的呈现。
陪嫁品,在实践中一般以为是新娘带给婆家的金钱和物品的总称,这是由女方娘家付出的。这种配送陪嫁品的行为,在法令上归于赠与行为。
下面我经过一个比方来剖析陪嫁品和彩礼的法令特点。
例1:2004年8月,李某和王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04年11月18日,两边处理了断婚仪式,04年12月28日处理了断婚挂号手续。婚后无子女,未获得一起产业。因婚后爱情不合,王某于05年4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审理过程中,两边都赞同离婚,但就女方家在处理婚礼时陪送的一辆小轿车怎么处理以及男方在婚前给付的8万元彩礼是否应该返还达不成一起。法院判定:两边离婚;陪嫁品归李薇悉数;王可给付的8万元彩礼不予返还。下面咱们来剖析一下法院判定的理由: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则:当事人恳求返还依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归于以下景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撑:(1)两边未处理成婚挂号手续的;(2)两边处理成婚挂号手续但确未一起日子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日子困难的。本案中两边处理了断婚挂号手续,且一起日子一段时刻。给付彩礼是否导致男方日子困难,在实践中举证是十分难的,既要举证证明日子困难的实践,还要举证证明日子困难与给付彩礼之间有因果联系,法院一般都不予采信。
因陪嫁品归于赠与行为,在挂号成婚前陪送的陪嫁品应确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挂号成婚后陪送的陪嫁品,女方家人未清晰标明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确定为对夫妻两边的一起赠与,该陪嫁品应确定为夫妻的一起产业。本案赠与行为发作在挂号成婚前(在举办婚礼时),应以为对女方的个人赠与。这儿需求留意一个问题:关于房产的赠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进行了清晰规则:婚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确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也便是说不论是婚前仍是婚后,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的房产,挂号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均以为是对个人的赠与,这点与陪嫁品的处理方法不相同。
(二)婚前置办房子争议及处理
实践中,爱情两边在成婚挂号之前置办房产的状况较为遍及,若爱情成婚不成,在分手或离婚时,爱情期间所置办房产归属往往会发作较大争议。实践中,首要存在以下几种状况:
1.婚前一方出资,并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另一方未出资。即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定购房合同、付出定金和房款,另一方即没有出资,产权也没有挂号在房产证上。此种状况下,即便两边已在该房内同居,该房仍应归于一方婚前个人产业。
2.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两边出资。即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定购房合同,并将产权挂号在自己一方名下,但购房款两边都有出资,仅仅出于各种原因,产权挂号在一方的名下。这种状况,如一方虽有出资,但无法举证出资系因两边到达婚后一起寓居意图,该房一般会被确定为个人婚前产业,另一方的出资能够作为告贷处理,由获得房子的一方返还。
3.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另一方全额出资。在婚恋胶葛中,体现为以一方名义购房,而悉数房款由另一方(一般为男方)悉数出资。爱情不成时,关于房产归属或对方出资款是否需求交还两边往往发作胶葛。
例2. 2005年8月,张某因工作联系认识了李某,并开端相恋。共处一段时刻后两边决议成婚,张某遂托付李某在姑苏买房。2006年1月,李某看好了一套总价为90万元的新房,并付出了3万元的定金。奉告张某后,张某于2006年2月向李某账户打入95万元房款,由李某一人处理房子买卖手续。后两边在此房中同居并洽谈同年10月成婚。但不久李某以性格不合将张某赶出家门,回绝张某进入该房。张某无法于2006年9月申述要求李某返还房子。法院经审理判定房子归李某悉数,由李某向张某返还95万元现金。下面咱们来剖析一下法院判定的理由:
本案中尽管张某在李某买房期间付出了全额房款,但没有直接依据证明李某用于买房的钱便是张某给的,张鹏也无法证明出资买房的意图便是为了一起日子,此种状况下,一般都以不妥得利返还为由处理较为适宜。假如该房在短时刻内增值很大,张某也无法得到相应的增值部分,真可谓是“为别人做嫁衣裳”。因而主张咱们,假如在爱情期间预备买房,假如是自己一方全额出资,最好自己亲身参与买房,将房产证办在自己的名下。
4.婚前以两边名义购房,一方出资。实践中,此类案子的处理较为准则,若两边没有另行约好,则出资方将产权挂号在两边名义下的行为,将会被视为对未出资一方的赠与,产权挂号在两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好,该房会被确定为一起共有。
(三)同居联系引起的胶葛
先让咱们了解一下同居与实践婚姻之间的差异。实践中,男女两边依据当地风俗习惯处理了婚礼,但因种种原因一向未处理成婚挂号手续。这种状况下,许多人都以为婚姻是建立的,系实践婚姻。但依据法令规则,只需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处理了婚礼或虽未处理婚礼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边,才归于法令上的实践婚姻。因而,现在未处理成婚手续在一起日子的男女两边,绝大部分是同居联系,只需很少一部分归于实践婚姻。
还有一点需求咱们了解,自2001年我国新《婚姻法》施行后,在我国的法令术语中,再无“不合法同居”一说,只需“同居”的说法。
同居期间的产业胶葛及处理准则:同居日子期间两边一起所得的收入和置办的产业,按一般共有产业处理,而不是按一起共有处理。既能证明为个人产业的,按个人产业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产业的按一起产业处理。同居期间为一起出产、日子而构成的债款债款,可按一起债款债款处理。
同居期间的子女育婴问题:我国虽保留着“非婚生子女”的称谓,但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相等的法令位置。如在免除同居联系时,子女育婴问题可由两边洽谈,洽谈不成时,依据子女的利益和两边的具体状况判定。即我国在处理免除同居联系时子女育婴问题上,同离婚时的子女育婴问题的处理准则相同,首要从有利于孩子生长的视点动身。
二、婚内法令实务
(一)育婴费胶葛的处理
广义的育婴是指必定亲属之间彼此搀扶和供养的法定职责。依据育婴联系两边位置的不同,广义的育婴可分为育婴(老一辈亲属对后辈亲属的搀扶和教育)、育婴(平辈亲属间的供养和搀扶)和奉养(后辈对老一辈亲属的搀扶和供养)。
我国《婚姻法》第20条清晰规则:“夫妻有彼此育婴的职责。一方不实行育婴职责时,需求育婴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育婴费的权力。”从上述规则能够看出,夫妻之间的育婴首要是指两边在日子中彼此供养的法令职责。夫妻育婴胶葛首要体现为一方因某种原因致使其工作或营生才能暂时或较长时刻损失,而另一方既不实行法令规则的夫妻育婴职责,也没有对爱人给予日子上的协助。下面经过一个比方来剖析夫妻之间的育婴职责:
例3:田女士与赵某因两边夫妻爱情恶化,已分家数月。由于夫妻一起产业均由赵某操控,田女士又无其他经济收入,现日子好不容易。因两边尚存在夫妻联系,赵某依法应对田女士有搀扶的职责。故田女士将赵某申述至法院,要求其每月给付日子费1000元。法院以为,夫妻间有彼此育婴的职责,两边分家后,赵某作为看管夫妻一起产业的一方,依法对田女士负有育婴的职责。关于赵某给付育婴费的数额,法院依据田某底子日子需求及两边各自年纪、有无子女奉养等实践状况裁夺。法院终究判定赵某每月给付田女士日子费400元。
(二)夫妻处理一起产业的权力及束缚
我国婚姻法清晰规则,夫妻对一起悉数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夫妻两边因日常日子需求参与民事活动时,能够由一方作出决议,该决议对夫妻两边均具有束缚力,即夫妻对家事有彼此署理的权力。家事署理权在我国尽管没有清晰作为一个概念提出,但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具有显着的四个特征:(1)家事署理权的主体是老公或妻子一方;(2)家事署理权的对象是夫妻一起产业;(3)家事署理行为的性质是对一起产业作“一般”的处理决议。假如老公或妻子单独对一起产业中的大额存款、债款,特别是不动产作出触及产权转让或抛弃的处置时,则或许构成乱用署理权;(4)老公或妻子一方在行使家事署理权时无需事前征得另一方赞同。
了解了家事署理权及特征,下面就对婚内处理产业的一般法令准则、权力及束缚做简略介绍。
家事署理权的规模是“日常日子需求”,一般包含夫妻、家庭一起日子中的悉数必要事项,比方购物、保健、衣食、文娱、医疗、承受奉送等等。而“非因日常日子需求”是指逾越了保持夫妻日子底子需求的规模,严重影响另一方或两边的正常日子(比方一方私行处置家庭住所,或许导致另一方或两边寓居权的损失)。因而,对家事署理权的束缚,本质是为了保证夫妻一起产业的安全,防止因一方不妥处置夫妻一起产业或许引起的重大损失。
下面举一个夫妻单独私行处理房产,导致合同无效的比方。
例4:洪某与杜某系夫妻联系,二人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该房挂号在老公杜某名下。杜某在夫妻间闹矛盾且妻子洪某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行将归于夫妻重要产业的房子卖与别人,还未处理房子过户手续。妻子洪某将老公杜某和买房人李某申述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定该房子买卖合同无效。法院经审理以为,杜某不只危害了洪某作为诉争房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房子买卖过程中,杜某和买房人李某为了少付过户费,歹意勾结,虚拟房子买卖协议的行为危害了国家利益。据以上理由,法院以为该房子买卖行为应被确定为无效。
这儿要提示咱们一点:夫妻一方私行处理房子等,大多数状况下,会被确定为合同无效。但假如买房人并不知情,比方老公出具虚伪“赞同出售证明”或妻子的授权托付书,导致第三人以为共有人知情且赞同出卖,购房人且付出对价,并处理过户手续。此种景象下,不知情的一方要求法院判定该房子买卖行为系无效行为,法院一般都会以“第三人好心获得”为由,驳回其诉讼恳求。另一方只能向出卖房产的一方要求补偿。
(三)婚内产业约好
约好产业制的概念。我国婚姻法第19条清晰规则夫妻能够对婚姻存续期间的产业及婚前产业的归属能够约好,以扫除法定产业准则,这便是咱们所说的约好产业制。约好产业制,便是指法令答应夫妻用协议的方法,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产业的归属、处理、运用、收益和处置及对第三人债款的清偿、婚姻免除时产业的切割等事项作出约好,然后扫除或部分扫除夫妻法定产业制适用的准则。
正确看待和处理婚内产业约好。实践日子中,人们对婚前及婚内产业约好首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对立定见以为:缔成婚前产业约好,将会带来爱情的困扰。爱情是男女两边结合的枢纽和根底,爱情应是忘我的。对行将迈入婚姻殿堂的男女来说,彼此信赖,不分你我,才是最高境地。而拥护定见则以为,假如两边婚姻安稳,这个协议就不用运用,这种状况与购买稳妥相同,仅仅作为意外的保证。婚前产业协议体现了现代人对婚姻日子的高度理性,不只在必定程度上防止了以金钱、产业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并且也是处理往后婚姻、产业胶葛的重要法令依据。因而,不同的人,不同的状况,能够挑选或抛弃选用婚内产业约好。
婚内产业约好一经签定,不能容易反悔。
例5:贾某和刘某原系夫妻。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的2008年5月4日,两边就离婚和产业问题进行洽谈。刘某书写字条一份,内容为“我与贾某由于买房和装饰共花费18万元。若因爱情不合离婚,我乐意交给对方10万元,两年内还清。”2009年1月24日,贾某向法院申述要求离婚,在法院掌管下两边赞同离婚,但就婚内刘某书写的字条内容是否有用,两边各不相谋。法院审理后以为,当事人在婚内就产业作出约好,包含为今后离婚时产业的切割问题作出约好,只需两边实在意思标明,当属有用,遂判定刘某实行字条内容。
上述比方标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婚前产业及婚内产业以及离婚时的切割等作出约好,只需两边系实在意思标明,内容也未违背法令强制性规则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便是有用的。
约好的对内和对外效能。婚内产业约好,对夫妻两边和第三人的法令结果是彻底不同的。在对内效能方面,婚姻法规则“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束缚力”。因而,只需夫妻在产业约好中契合约好的一般条件,不违法法令的强制性规则,便是有用的约好。就夫妻两边而言,其两边的产业都应当依照约好确认归属;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危害对方人身、产业权力,构成经济损失的,受损一方有权要求补偿;一方因育婴子女,照顾白叟等为家庭付出较多职责的,有权恳求补偿。
在对外效能方面,婚姻法规则“夫妻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悉数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以夫或妻一方悉数的产业清偿,夫妻一方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好负有举证职责。”对第三人而言,假如婚姻联系当事人约好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产业为一方个人产业,而第三人明知该约好的,夫妻有关产业的约好对第三人发作法令效能;不然夫妻两边的约好对第三人没有法令束缚力。
(四)“忠实协议”的效能问题
“忠实协议”的呈现和存在是我国当今社会婚外恋呈遍及化,传统婚姻联系饱尝空前应战的实践描写和缩影。所谓“忠实协议”是指男女两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拟定的有关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两边遵循忠实职责,假如违背,差错方将在经济上等对无差错方付出违约金、补偿金、抛弃部分或悉数产业的协议,实践中还有以保证书、认罪书、空床费协议等方法存在。
例6:2004年1月,北京市房山区的黄某与张某成婚,因黄某曾离过两次婚,而张某为初婚,张某便与黄某签定了一份婚姻忠实协议:假如婚后任何一方不忠实有外遇,其婚后夫妻一起产业则归另一方悉数。该协议一式两份,夫妻两边签字后各执一份。2006年头,黄某与来京务工的一女子同居,黄某爸爸妈妈及张某苦心奉劝,黄某便是不听,并近一年未回家。2007年3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黄某离婚,并依照约好婚后夫妻一起产业归其悉数。
在审理过程中,黄某赞同离婚,但不赞同实行忠实协议内容。法庭经审理后以为,两边签定的婚姻忠实协议是两边实在自愿的意思标明,该协议能够视为夫妻两边书面约好的产业悉数问题,对两边皆有束缚力。遂判定两边离婚,婚后夫妻一起产业归原告张某悉数。
忠实协议给婚姻当事人供给了一种寻求圆满婚姻,保护本身合法权益的思路,其积极意义应予必定。但它也不是处理婚姻家庭问题的妙招良药,无法对爱情做出稳妥。婚姻圆满家庭幸福,还要靠自己运营,靠品德束缚。
三、离婚法令实务
(一)协议离婚中的法令实务
1.协议离婚与离婚协议的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两边自愿免除婚姻联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令问题(如产业切割、子女育婴等)到达协议,经民政局婚姻挂号机关认可后使婚姻联系归于消除的离婚方法。
离婚协议,是指两边均标明离婚以及离婚后产业怎么处理、子女归谁育婴等相关问题到达的共赞同思标明,它是集人身联系、产业联系、育婴联系于一体的归纳书面约好。
2.处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1)两边当事人系合法挂号的夫妻;2)夫妻两边对离婚须到达合意即两边均赞同离婚;3)两边对子女育婴、产业切割、债款处理等事项均到达一起定见。反之,假如具有下列景象之一,则无法采纳协议离婚的方法免除婚姻。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便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赞同离婚。2)两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育婴、产业切割、债款承当等事项未到达协议的;3)一方或两边为束缚民事行为才能人或许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假如一方或两边均为精神病人,是不能直接协议离婚的,只能由一方或两边的法定监护人作为署理人参与离婚诉讼。4)未处理成婚挂号的。假如当事人是实践婚姻或同居联系,底子没有处理成婚挂号,只能申述到法院免除婚姻联系或同居联系。5)两边是在国外挂号成婚的。关于不在我国内地挂号的婚姻,当事人要免除,不论两边是否能够到达协议,只能经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法离婚。
3.处理协议离婚时应留意的程序问题
1)婚姻挂号机关的统辖问题。请求离婚挂号的两边当事人有必要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实践中,一般是到处理成婚挂号的婚姻挂号机关去处理离婚手续,比较顺利。
2)当事人有必要亲身参与,不得托付别人署理。当事人处理离婚挂号,即便授权托付书经过公证,署理人也不能够代理协议离婚手续。如一方不能亲身参与,只能经过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手续。
4.拟定离婚协议时应留意的问题
首要,离婚协议书有必要包含以下三部分:两边当事人离婚的合意;两边当事人关于产业切割的约好;两边当事人对子女育婴权以及育婴费的约好。
其次,离婚协议中的约好不用定八面玲珑,但对准则性的处理方法进行约好。例如,在罗列了能够列出的产业以及确认了这些产业的处理方法后,还应该清晰没有列出产业的处理方法,比方在协议中约好“两边各自名下的产业归各自悉数”、 “两边各自名下的债款由各自承当”等,这样的约好,往往会防止呈现两边都没有想到的状况今后,彼此扯皮,争议的状况发作。
第三,应尽量细化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实践操作标准,使离婚协议更具操作性和适用性。
(二)诉讼离婚中的法令实务
1.法令规则法定判离(便是必定会判离)的景象
(1)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2)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爱情破裂的景象。
假如没有法定判离的景象,一方申述离婚,另一方不赞同离婚的景象下,法院一般不容易判离,而是倾向于给当事人两边一次时机的居多。
2.离婚胶葛中的差错
离婚胶葛中的差错,是指夫妻一方违背法令规则的职责,或对爱人一方施行侵权行为,导致爱人一方遭到不同程度危害的行为。爱人一方的差错体现方法多样,比方婚外情、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等。
实践中,直接确定差错的依据首要有:
1、接报警记载、验收单、伤残鉴定书。若爱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而另一方及时报警验伤,若报警验伤相关依据能直接证明加害人系爱人另一方,并有必定的损伤结果,可直接证明加害一方存在差错。
2.因吸毒、赌博、违法行为而被采纳行政处分、刑事处分办法等。若爱人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被予以行政处分、乃至追查刑事职责,相关行政处分决议书、通知书、刑事判定书等,都能够证明爱人一方存在差错。
3.直接证明一方有“婚外情”的依据。实践中,直接证明一方存在婚外情的依据相对难以获得,不只仅由于“捉奸在床”很困难,并且搜集依据需求选用合法手法。这儿提示一点,假如一方不赞同自己有婚外情,另一方最好不要把精力时刻放在取这一类依据上。
用于直接确定对方有差错的依据体现方法更是多样,在搜集这类直接依据时,不用定要到达对方必定存在差错的终究定论,只需能证明对方在处理夫妻联系上,或处理与异性联系上的行为,是导致夫妻发作爱情隔膜的原因,或许是导致夫妻发作矛盾的职责方,也对案子处理有利。这不只从法院判定的法令视点考虑,并且也是依据与对方进行谈判及心思对立的需求。
3、子女育婴权及育婴费
(1)怎么抢夺孩子的育婴权
在离婚案子中,两边抢夺孩子育婴权的战役反常剧烈。怎么最大或许地抢夺孩子的育婴权,一般首要从搜集以下依据下手:
a两边底子条件的取证:即便夫妻两边底子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标明就没有不同。比方,一方的思维质量,就在抢夺孩子育婴权方面尤为重要,由于直接育婴方的思维质量,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生长。因而,获得这一方面的依据,是比较重要的。
b两边爸爸妈妈底子条件的取证:城市日子节奏较快,许多时分,真实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关于学龄前儿童,一般是一方的爸爸妈妈带。因而,孩以往的日子环境以及长时间带孩子的爸爸妈妈的定见及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育婴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c孩子日子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子中孩子育婴问题的处理准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生长。假如两边离婚,有一方间隔校园邻近或日子小区老练,对孩子入学、日子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育婴权的或许性就相对较大。
d有表达才能子女的定见适当重要:一般来讲,法院在处理育婴问题上,会仔细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的定见,并做笔录入卷。因而,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维工作,使孩子乐意随自己日子是尤为重要的。
(2)子女育婴费及付出
a育婴费包含的底子项目:实践中,许多人以为,育婴费便是孩子的日子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付出。最高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清晰规则,育婴费包含三项即日子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因而,不直接育婴孩子的一方所付出的育婴费中,应包含平常日子中开销的小额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假如离婚后,孩子发作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能够另行申述要求不直接育婴孩子的一方付出。
b育婴费数额的改变:跟着孩子年纪的增大,和物价日子本钱的进步,从前约好或判定的育婴费有或许无法满意孩子正常的日子学习需求。在这种状况下,育婴孩子的一方能够与另一方洽谈或以诉讼方法追加育婴费。司法实践中,对改变孩子育婴费数额应掌握以下几点:
1.子女育婴费数额在子女完结高中教育阶段之前并非原封不动,一次性结算育婴费特别要留意今后存在的变数;
2.假如在离婚时一方不要求对方付出育婴费的,两边当事人应以书面方法清晰子女育婴费由一方全额承当;
3.假如付出育婴费一方以产业折抵育婴费,应该以书面方法约好折抵的数额或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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