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地用途能不能改变,怎么改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21:39
企业再向政府征地的时分,关于土地的用处、未来的建造等都会有清晰的规划。但有些企业在中标了一块土地后,反而会计划改动土地的运用用处,另作他用。那么,企业征地用处能不能改动?怎样改动?更多相关常识,请您阅览听讼网内容。
企业能不能改动征地用处
土地运用者能够改动国有土地用处的,但应依法依规处理有关批阅手续。不得擅自改动用处或许不依照赞同用处运用土地。
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用地者怎样处理用处改动批阅手续的规则比较清晰,但对怎样处理擅自改动用处或许不依照赞同用处运用土地问题的规则比较抽象,不行清晰、详细,缺少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法律规则和法律实践,关于改动土地用处问题应当区别状况,分类处理。
企业征地用处怎样改动
《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则,建造单位运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依照土地运用权出让等有偿运用合同的约好或许土地运用权划拨赞同文件的规则运用土地;确需改动土地建造用处的,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分赞同,报原赞同用地的人民政府赞同。其间,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动土地用处的,在报批前,应领先经有关城市规划主管部分赞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8条规则,土地运用者需求改动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约好的土地用处的,有必要获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分的赞同,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改动协议或许从头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运用权出让金。《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规则,土地运用者需求改动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规则的土地用处的,应当征得出让方赞同并经土地管理部分和城市规划部分赞同,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则从头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并处理挂号。《城乡规划法》第37、38、43条规则,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出让方法获得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的,建造单位均要获得城乡规划部分核发的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单位应当依照规划条件进行建造;确需改动的,有必要向城乡规划部分提出请求。建造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改动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分存案。
从法律法规的规则能够看出,用地者获得的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的土地用处,通过赞同,是能够改动的。依据原供地方法、地块所在区域的不同,国有建造用地的改动原赞同用处的批阅主要有两种状况:
1、是出让国有建造用地改动用处的,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分赞同,报原赞同用地的人民政府赞同。假如地块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还要先经城乡规划主管部分批阅赞同改动规划条件。经赞同改动原用处的,从头处理用地手续,从头签定或许改动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处理土地改动挂号等。
2、是划拨国有建造用地改动用处的,批阅程序与出让国有建造用地相似。但要留意的是,赞同改动原用处的,改动后的用处如契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赞同,能够持续以划拨方法运用,处理相应的划拨用地手续,换发新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改动后的用处如不契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处理有偿用地手续。
征地的流程怎样进行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赞同程序和征地的施行程序。
(一)征地的赞同程序(以大型建造项目为例)
1、建造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赞同。
2、建造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提出建造用地请求。
3、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检查后拟定征收土地等计划。
4、经市、县政府赞同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计划依法由国务院或许省政府赞同。
(二)征地的施行程序
1、发布征地布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规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布告内容:赞同征地机关、赞同文号、征收土地用处、规模、面积以及征地补偿规范、农业人员安顿方法、处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成果:布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规模。
2、处理征地补偿挂号
(1)挂号机关:征地布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分。
(2)挂号请求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运用权人。
(3)挂号期限:征地布告规则的期限。
(4)挂号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处理挂号的成果:列入补偿规模。
3、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1)拟定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分会同有关单位。
(2)拟定依据:土地挂号材料、现场勘察结成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挂号状况、法律法规规则的征地补偿规范。
(3)计划内容: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计划布告:市、县政府地政部分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布告计划,听取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报市、县政府赞同。
4、确认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确认和赞同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分存案)。
5、施行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1)安排施行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分。
(2)费用付出:在计划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付出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则付出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给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则的期限交给土地。
企业能不能改动征地用处?怎样改动?企业中标后不得随意替换它的征地用处,一旦征地用处被盲目改动了,将会因此而承当相关的法律责任。关于企业改动征地用处的详细常识,或是在改动征地用处上面存在着疑问,能够找听讼网在线律师处理。
企业能不能改动征地用处
土地运用者能够改动国有土地用处的,但应依法依规处理有关批阅手续。不得擅自改动用处或许不依照赞同用处运用土地。
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用地者怎样处理用处改动批阅手续的规则比较清晰,但对怎样处理擅自改动用处或许不依照赞同用处运用土地问题的规则比较抽象,不行清晰、详细,缺少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法律规则和法律实践,关于改动土地用处问题应当区别状况,分类处理。
企业征地用处怎样改动
《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则,建造单位运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依照土地运用权出让等有偿运用合同的约好或许土地运用权划拨赞同文件的规则运用土地;确需改动土地建造用处的,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分赞同,报原赞同用地的人民政府赞同。其间,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动土地用处的,在报批前,应领先经有关城市规划主管部分赞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8条规则,土地运用者需求改动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约好的土地用处的,有必要获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分的赞同,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改动协议或许从头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运用权出让金。《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规则,土地运用者需求改动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规则的土地用处的,应当征得出让方赞同并经土地管理部分和城市规划部分赞同,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则从头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并处理挂号。《城乡规划法》第37、38、43条规则,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出让方法获得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的,建造单位均要获得城乡规划部分核发的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建造单位应当依照规划条件进行建造;确需改动的,有必要向城乡规划部分提出请求。建造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改动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分存案。
从法律法规的规则能够看出,用地者获得的国有建造用地运用权的土地用处,通过赞同,是能够改动的。依据原供地方法、地块所在区域的不同,国有建造用地的改动原赞同用处的批阅主要有两种状况:
1、是出让国有建造用地改动用处的,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分赞同,报原赞同用地的人民政府赞同。假如地块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还要先经城乡规划主管部分批阅赞同改动规划条件。经赞同改动原用处的,从头处理用地手续,从头签定或许改动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处理土地改动挂号等。
2、是划拨国有建造用地改动用处的,批阅程序与出让国有建造用地相似。但要留意的是,赞同改动原用处的,改动后的用处如契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赞同,能够持续以划拨方法运用,处理相应的划拨用地手续,换发新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改动后的用处如不契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依法处理有偿用地手续。
征地的流程怎样进行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赞同程序和征地的施行程序。
(一)征地的赞同程序(以大型建造项目为例)
1、建造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赞同。
2、建造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提出建造用地请求。
3、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检查后拟定征收土地等计划。
4、经市、县政府赞同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计划依法由国务院或许省政府赞同。
(二)征地的施行程序
1、发布征地布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规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布告内容:赞同征地机关、赞同文号、征收土地用处、规模、面积以及征地补偿规范、农业人员安顿方法、处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成果:布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规模。
2、处理征地补偿挂号
(1)挂号机关:征地布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分。
(2)挂号请求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运用权人。
(3)挂号期限:征地布告规则的期限。
(4)挂号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处理挂号的成果:列入补偿规模。
3、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1)拟定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分会同有关单位。
(2)拟定依据:土地挂号材料、现场勘察结成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挂号状况、法律法规规则的征地补偿规范。
(3)计划内容: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计划布告:市、县政府地政部分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布告计划,听取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报市、县政府赞同。
4、确认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确认和赞同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分存案)。
5、施行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1)安排施行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分。
(2)费用付出:在计划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付出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则付出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给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则的期限交给土地。
企业能不能改动征地用处?怎样改动?企业中标后不得随意替换它的征地用处,一旦征地用处被盲目改动了,将会因此而承当相关的法律责任。关于企业改动征地用处的详细常识,或是在改动征地用处上面存在着疑问,能够找听讼网在线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