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支持起诉一起国有企业改制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11:176月25日,由盐城市响水县查看院催促、支撑申述的一同国有企业改制案,经沿海县法院审理,判定被告响水县农业机械处理局与被告徐某某于2005年2月19日签定的响水县农机公司全体产权转让协议无效。标志着盐城市查看机关民事行政查看部分处理的首起催促、支撑申述案子获得成功。
本年初,响水县院民行部分接大众告发,国有响水县农机公司改制程序和实体都存在违规、违法现象,导致国有资产严峻丢失,且直接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原公司部分干部、员工已赴北京、省、市有关部分上访。该部分在院领导的具体辅导和大力支撑下,随即向县国有资产处理办公室宣布查看主张,催促该办对此事打开查询,并对查询作业给予及时的辅导和协助。在查清现实并获取很多根据基础上,该部分又催促国资办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述,诉请法院承认农机公司改制全体产权转让协议无效,一起活跃做好支撑申述准备作业。本年6月12日,该案开庭,该部分派员出庭支撑申述,当庭宣读支撑申述书。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响水县农业机械处理局系响水县农机公司的主管单位,该局在2005年农机公司改制过程中,没有严厉依照经县有关部分同意的改制计划和投标布告要求安排竞标,掠夺了契合竞标条件的于某某等三人参与竞标的权力,仅让无竞标资历的时任农机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的徐某某等两人参与竞标,因为短少竞争对手,徐某某毫无悬念轻松地以355万元中标,仅高出转让基价5万元,导致国有资产改制收益未达最大化。一起,该局又私行把改制清算方法由计划规则的“中标人发生后,由中标人把中标款存入专门帐户,由改制作业领导小组处理,根据改制计划进行清算”改变为由徐某某个人担任清算。因为失掉监督和处理,徐某某中标后实践并未拿出355万元资金按改制计划履行义务,其只拿出部分资金,余款选用开具言而无信、虚报为公司还账、借用别人收据、存单等方法,制作其转让款已准时足额筹齐的假象,骗得农业机械处理局与其签定了产权转让协议。因为转让款没有足额到位,按规则徐某某应补交在职员工医疗保险基金23万多元,徐只补交了5.7万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形成国有资产丢失,引起员工不满上访。法院根据相关法令作出了前述判定。
近年来,响水县院民行部分不断拓展民行查看监督途径,活跃探索催促、支撑申述作业,用法令手段实在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该案的成功处理,是响水县院运用支撑申述方法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的立异之举,得到了市院、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好评,一起为息访、维稳作业作出了奉献,达到了法令作用、社会作用的有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