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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有什么限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1 23:16
咱们常常听说过独资薪酬,也便是只要一个个人出资运营、建立后的公司归个人一切和操控、由个人承当运营风险和享有悉数运营收益的这种只要一个股东的企业。那么独资企业有什么约束?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投资人能够自行处理企业事务,也能够托付或许聘任别人担任企业的事务处理。
1.内部约束(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约束)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许被聘任的人员职权的约束,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
(2)投资人托付或许聘任的人员处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背两边缔结的合同,给投资人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
2.法定约束(法令对受托人职权的约束)包含但不限于:
(1)不得私行以企业产业供给担保;
(2)未经投资人赞同,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赛的事务;
(3)未经投资人赞同,不得同本企业缔结合同或许进行买卖;
(4)未经投资人赞同,不得私行将企业商标或许其他常识产权转让给别人运用。
个人独资企业的闭幕和清算:
1.闭幕事由
(1)投资人决议闭幕;
(2)投资人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无承继人或许承继人决议抛弃承继;
(3)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
(4)法令规定的其他景象。
2.清算人
投资人能够自行清算或许由债款人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款申报期限
债款人应当在接到告诉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告诉的债款人应当在布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款。
4.产业的清偿次序
(1)所欠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款。
个人独资企业产业不足以清偿债款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产业予以清偿。
5.刊出挂号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完毕后,投资人或许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陈述,并于清算完毕之日起15日内到原挂号机关处理刊出挂号。
6.个人独资企业闭幕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款仍应承当归还职责,但债款人在“5年”内未向债款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职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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