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法院拍卖可以低于以前的卖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15:37
在许多的国家都会呈现有拍卖物品的现象,在咱们的国家也是有的,并不是一切的当地都能够作为拍卖的场所,有些法院是能够作为拍卖场所的,关于法院拍卖你知道多少呢?那么法院拍卖可不能够低于曾经的卖价呢?听讼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协助得到您。
拍卖的含义
拍卖也称竞买,“资本主义制度一种生意方法”,这是79年版别辞海中的解说,相隔十年今后出了第二版,上面是这样说的:“拍卖也称竞买,商业中的一种生意方法,卖方把产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应该说这是一大前进,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拍卖品不是都是处理产品,外面许多拆房子,换季拍卖等,实质上是一种大促销、贱卖,咱们所说的拍卖是一种高档次的行为,不是削价处理,价格是不固定的,有必要要有二个以上的买主,要有竞赛,价高者得,没有这三个条件的不能称为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界说:“以揭露竞价的方法,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生意方法”。
拍卖特色
拍卖的三个根本特色(或根本条件):
拍卖有必要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即凡拍卖表现为只要一个卖主(一般由拍卖组织充当)而有许多或许的买主,然后得以具有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打开价格竞赛的条件。
拍卖有必要有不断变化的价格: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生意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发布的开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终承认最高价金停止。
拍卖有必要有揭露竞赛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揭露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假使一切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明,没有任何竞赛行为发作,拍卖就将失掉任何含义。
拍卖流程
拍卖事务的一般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预备阶段
货主把货品运到拍卖地址→托付拍卖行进行选择和分批→拍卖行编印目录并吸引买主。参与拍卖的买主能够在规则的时刻内到库房检查货品→了解产品质量→拟定自己的出价规范,做好拍卖前的预备工作。拍卖行一般还供给各种书面资料,进行宣扬以扩大影响。
正式拍卖
正式拍卖是在规则的时刻和地址,依照拍卖目录规则的次第逐笔喊价成交。拍卖过程中,买主在正式拍卖的每一次叫价,都相当于一项发盘,当另一竞买者报出更高价格时,该发盘即行失效。拍卖主持人以击槌的方法代表卖主表明承受后,生意即告达到.
成交交货
拍卖成交后,买主即在成交承认书上签字,拍卖行分别向托付人和买主收取必定份额的佣钱,佣钱一般不超越成交价的5%。买主一般以现汇付出货款,并在规则的期限内按库房交货条件到指定库房提货。因为拍卖前买主可事前看货,所以,过后的索赔现象较少。但假如货品确有瑕疵,或拍卖人、托付人不能保证其真伪的,有必要事前声明,不然,拍卖人要负担保责任。
拍卖在日常日子中非常常见,在金融类运用较多,在公共场所从.......元起价,价高者得.
拍卖,也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置国有资产时,依照《拍卖法》对国有资产以揭露竞价的方法,将特定物品或许财产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生意方法。
所以说,法院的拍卖价格一般是依照商场的评价来承认的起拍价格,而不是依据曾经的价格来作为规范。
您若还有疑问,能够经过听讼网律师进行在线咨询,欢迎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