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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转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5:32

我国的土地是不容外敌侵略的,在我国国民运用土地也要通过国家的答应,比方建一所房子要请求土地运用权,假如想要将土地运用权改动应该怎样做呢,土地运用权改动不包含转让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土地运用权改动不包含转让吗”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一、土地运用权改动的概念
土地运用权改动指国有土地运用权、集体土地运用权在初始挂号后发作的改动。
二、土地运用权改动的类型
土地运用权改动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a.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b.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获得土地运用权;c.因赠与或承继、生意、交流、切割地上附着物引起;d.因土地交流、机构调整、企业吞并等原因引起;e.因宗地兼并或分立引起;f.因处置典当产业获得土地运用权;g.更改土地运用者称号、地址等。
三、土地运用权改动程序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则,改动土地用处应依循以下程序
1、获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赞同
土地用处改动,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动和土地运用权出让金的改动。一起,土地用处的改动,必定发作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则的权利义务联系的改动。因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则了土地用处的改动有必要获得出让人的赞同或赞同。
2、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改动协议或从头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
土地用处的改动是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内容的严重改动,因而,土地用处的改动,在获得出让人和城市[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赞同之后,应由出让人和受让人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改动协议或许从头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运用权出让年限,并相应调整土地运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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