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路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9:39企业国有财物评价是国有财物监督办理不行或缺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作业,是维护国有财物合法权益、推进国有产权有序流通、避免国有财物丢失的重要准则确保。因而,各级国有财物监督办理部门应加强国有财物评价办理作业,实在维护所有者的利益,为最大极限地确保国有财物保值增值创造条件。本文拟就加强企业国有财物评价办理进行一些讨论。
一、当时企业国有财物评价存在的问题
财物评价是维护国有产权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法,评价成果是确认涉及到财物的基准价格的依据,也是树立维护严厉的现代产权准则的重要环节。 可是,当时企业国有财物评价办理存在着一些不行忽视的问题。
(一)知道程度不全面。一些企业和部门对财物评价作业认知度还不行全面,单纯地以为评价仅仅为了某种经济行为的需求,不能从实行出资人和国有财物保值增值视点去充分知道财物评价的重要性,为了到达某一特定意图,臆定评价值,致使呈现了财物评价走过场。
(二)供给材料不完全。产权单位在供给托付评价范围内的财物所需材料时,存在着材料不齐备、不完全,陈述附件或缺等现象,甚至有者供给虚伪状况和材料,难以表现评价财物的全貌,简单构成帐外财物,埋下了国有财物丢失的伏笔。
(三)评价作业不深化。有的财物评价组织对托付范围内的财物,没有仔细实行盘点清查、实地勘测等必要的核对程序,对债款债务类财物没有进行必要的函证,仅仅对财物的帐面数凭作业经验作出评判,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财物公允价值,难以确保评价成果的实在、合理和完整性。
(四)评价办法不恰当。评价执业师在展开评价事务时,应当依据评价目标、价值类型、材料搜集状况等相关条件,剖析本钱法、商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财物评价根本办法的适用性,并恰当挑选。而一些评价执业师在对某些财物进行评价时办法挑选不恰当,不小心引证评价假定,歪曲了财物价值。如房子、机器设备等局限于公式性核算价格,仅考虑了原始本钱折现率,而忽视了房子类别、特点、地域等问题,按重置本钱法进行评价,不能依照国家规定采纳市价法及收益法的客观实用性来评价,难以反映评价目标的公允价值。
(五)评价内容不完全。国有财物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出资构成的固定财物、流动财物、无形财物和其他形状财物。那些以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财物转让为意图进行的财物评价,有必要对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的悉数财物进行评价。可是,在一部分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为意图的财物评价中,对专利、商标、商誉等极具价值和增值潜力的无形财物按极低的价格评价或不评价不阐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