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如何赔偿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19:05
辛苦研制的专利遭到他人的侵权,作为发明人肯定是会十分愤慨,这个时分应该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个人的权益,要求对方补偿自己的经济丢失。专利侵权怎么补偿规则?针对相关问题听讼网小编做了专利侵权补偿具体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则:侵略专利权的补偿数额,依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确认;被侵权人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取得的利益难以确认的,参照该专利答应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认。因为该规则缺少操作性,很难在司法实践中简略适用,2001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在《规则》中,最高人民法院规则了以下核算办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遭到的丢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确认补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能够依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形成出售量削减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赢利所得之积核算。权利人出售量削减的总数难以确认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出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赢利所得之积能够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能够依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出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赢利所得之积核算。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一般依照侵权人的经营赢利核算,关于彻底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能够依照出售赢利核算。
2、参照专利答应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认补偿数额;该办法使用的条件是:被侵权人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取得的利益难以确认,且有专利答应使用费能够参照。
3、依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要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认补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越人民币50万元。该办法使用的条件是:被侵权人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取得的利益难以确认,且没有专利答应使用费能够参照或许专利答应使用费显着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则:侵略专利权的补偿数额,依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确认;被侵权人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取得的利益难以确认的,参照该专利答应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认。因为该规则缺少操作性,很难在司法实践中简略适用,2001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在《规则》中,最高人民法院规则了以下核算办法。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遭到的丢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确认补偿额;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能够依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形成出售量削减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赢利所得之积核算。权利人出售量削减的总数难以确认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出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赢利所得之积能够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能够依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出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赢利所得之积核算。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一般依照侵权人的经营赢利核算,关于彻底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能够依照出售赢利核算。
2、参照专利答应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认补偿数额;该办法使用的条件是:被侵权人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取得的利益难以确认,且有专利答应使用费能够参照。
3、依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要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认补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越人民币50万元。该办法使用的条件是:被侵权人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取得的利益难以确认,且没有专利答应使用费能够参照或许专利答应使用费显着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