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02:31【网友咨询】
村庄土地运用权能否转让?
【律师回答】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则:“农人团体一切的土地的运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许租借用于非农业建造才旦是,契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并依法获得建造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吞并等景象致使土地运用权依法搬运的在外。”依据这一规则,农人团体土地的运用权,原则上不答应出让、转让或许租借用于非农业建造,只要一种景象能够破例,便是关于契合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并依法获得建造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吞并等原因使土地运用权发作搬运的景象。这种景象是指城镇企业破产、吞并,企业的财物(包含厂房等)发作搬运而导致土地运用权发作搬运,假如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备,团体土地的运用权将不答应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则:“城市规划区内的团体一切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运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相关常识:村庄团体土地运用权的首要方式
团体土地运用权有以下三种方式:
1、宅基地
公民对其在村庄依法一切的房子的宅基地,享有运用权。运用权客体的规模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子一切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运用权。关于房子周围的空位,假如这些空位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越该房主人依法可运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能够作为宅基地进行运用权挂号,但有必要在必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运用,超越面积多占部分,应交还团体播种。新修房子,一般应使用原有的宅基地、空位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请求获得宅基地运用权,除经土地一切权人赞同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赞同,并按赞同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运用权由团体回收。
2、自留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今后团体分配给社员长期运用的土地。自留地首要是菜地,自留山首要为处理社员的日子用材。这种运用权方式自建立后一向坚持了下来,1982年宪法也清晰必定了农人对自留地、自留山的运用权。自留地只能用来栽培农作物,自留山只能用来栽培林木,未经赞同,不得改作他用。
3、共用企事业
农人举行村庄企业,或乡、村兴修共用设备需求占用团体一切的土地的,除经团体土地一切权人赞同或决议外,还有必要经土地管理部门赞同,土地运用者才干获得土地运用权。使用团体一切的土地兴办村庄企业,土地运用权有必要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一切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村庄企业停止时,土地运用权由团体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