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违法行为可被依法立案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16:04
近来,国土资源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则,结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土地违法案子的实际情况,拟定了《查办土地违法行为立案规范》,清晰了4大类、45种行为归于违法,其间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并及时予以立案。
据介绍,4大类土地违法行为的立案规范包含不合法转让土地、不合法占地、损坏犁地、不合法批地及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
其间,不合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共6种,包含,未经同意,不合法转让、租借、典当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则的条件,不合法转让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将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运用权不合法出让、转让或许租借用于非农建造的;不符合法律规则的条件,私行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不合法占地类包含乡村乡民未经同意或许采纳诈骗手法同意,不合法占用土地建住所的;超越同意的数量占用土地的;不依照同意的用处运用土地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用处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等11项不合法占地违法行为,应及时予以立案。
损坏犁地类违法行为包含,占用犁地建窑、建坟,损坏栽培条件的;未经同意,私行在犁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损坏栽培条件的;拒不履行土地复垦责任,经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因开发土地形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等共6项。
不合法批地类违法行为包含,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许超越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私行同意农用地转用的;躲避法定批阅权限,将单个建造项目用地拆分批阅的;不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用处同意用地的;核准或许同意建造项目前,未经预审或许预审未经过,私行同意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或许处理供地手续的;应当以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而选用协议方法出让的;在以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过程中,招摇撞骗的;低于按国家规则所确认的最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对涉嫌违法运用的土地或许存在争议的土地,现已接到举行,或许正在查询,或许上级机关现已要求查询处理,仍予处理、挂号或颁布土地证书等17项。
据介绍,4大类土地违法行为的立案规范包含不合法转让土地、不合法占地、损坏犁地、不合法批地及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
其间,不合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共6种,包含,未经同意,不合法转让、租借、典当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则的条件,不合法转让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将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运用权不合法出让、转让或许租借用于非农建造的;不符合法律规则的条件,私行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不合法占地类包含乡村乡民未经同意或许采纳诈骗手法同意,不合法占用土地建住所的;超越同意的数量占用土地的;不依照同意的用处运用土地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用处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等11项不合法占地违法行为,应及时予以立案。
损坏犁地类违法行为包含,占用犁地建窑、建坟,损坏栽培条件的;未经同意,私行在犁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损坏栽培条件的;拒不履行土地复垦责任,经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因开发土地形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等共6项。
不合法批地类违法行为包含,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许超越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私行同意农用地转用的;躲避法定批阅权限,将单个建造项目用地拆分批阅的;不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用处同意用地的;核准或许同意建造项目前,未经预审或许预审未经过,私行同意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或许处理供地手续的;应当以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而选用协议方法出让的;在以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过程中,招摇撞骗的;低于按国家规则所确认的最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对涉嫌违法运用的土地或许存在争议的土地,现已接到举行,或许正在查询,或许上级机关现已要求查询处理,仍予处理、挂号或颁布土地证书等17项。